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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时间:2022-12-16 16:20: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中共景宁县委:

根据景委办„2014‟9号文件《关于做好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强建优基层支部,今年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的支委。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相继印发了2019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等党建相关文件,强化全局内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落实职责清单》,结合“三书两报告”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强化党组成员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党支部夜学等形式,原原本本组织学习“两书一章”,学原文悟原理,提升领导干部理论修养,强化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同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纠正自行其事、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教育党员干部牢记“三个走在前列”重要嘱托,以开展党建知识学习竞赛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政治站位。

(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优秀人才。

一是严格执行选拔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股级干部任职审核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派驻纪检组的书面廉政意见,绝不“带病提拔”。按照选拔任用程序,今年共提拔副股干部1名,股级转任3人。二是注重优秀干部培养。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重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引导干部开展业余自学,督促他们钻研统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技能,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根据县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出台了《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驰而不息开展正风肃纪,提前4个月完成了省民生实事:一是完成3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已全面完成老大自然小区、建设小区和医院小区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并已投入使用。二是建设37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已全面完成37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包括提升避灾安置场所9个、新建28个,其中增设厨房、淋浴房等,安置场所总面积8135平方米,可安置2520余人。三是培育1支社会化救援队伍。已完成对全县应急队伍进行摸底调查,选定景宁县户外救援队作为培育对象,已被列为省级培育对象,并为其争取到16万省级补助资金;制定出台《景宁畬族自治县应急队伍建设指导意见》,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一是完善并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全年共决策“三重一大”事项23项;
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各项工作动态业务,接受公众监督。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科室)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基层。按照管理权限,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纠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为清廉机关建设筑牢“防腐墙”,将廉政文化与警示教育根植于每位党员干部心中。建立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铸牢廉政防火墙。

二是持续开展系统正风肃纪。开通问题举报受理快速处置通道,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惩治和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全力支持配合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工作,充分听取意见,接受指导和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见效。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5次,并在节假日关键点开展联合巡查,检查结果良好,未发现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违规吃喝等违法违纪问题。

(七)构建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落实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按照责任清单、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制定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清单》,按照方案和清单要求,认真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如实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

二是开展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专项行动。健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杜绝重分工、轻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要求,结合《责任清单》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推动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廉政谈话全覆盖,充分发挥廉政谈话防腐保廉作用。截止目前,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

三是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对系统的绩效管理。健全考核办法和结果运行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和目标责任制考评,在科室、个人评选评优中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违纪干部,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关键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个人清廉档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

二是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12种措施,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促使单位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工作,建全规范“三张”清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的规范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涉及局机关、内设科室及个人岗位三个层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传导廉政风险压力;

四是召开主题教育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断加强“党性体检”,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

(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队伍素质过硬,未发生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但从问题导向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上看,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到位。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部分干部职工觉得不适应,思想上认为我们只要把业务管好就行了,没必要搞政治,自我要求还不够高。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有少数工作仍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

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情况”在一些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的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始终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机构改革后单位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年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研究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并以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专题听取纪检分管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民主生活会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一年一度“大赶考”工作总体谋划等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并会同班子完善各种制度,做到未雨绸缪;

三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亲自过问,并通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四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落实省对县、市对县考核指标过程中涉及到多部门联合才能完成的指标与相关部门亲自沟通、协调;
五是重要项目亲自督办。对消防通道畅通工程、危险化学品指挥监管、37个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等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做到亲自督办。

(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的情况。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次,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汇报2次,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全局警示教育动员会3次,组织亲自上廉政党课2次,参加全局8+1专项整治专题会议2次。对局出台的“三重一大”制度、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县委年中开展主体责任督查通知、第四纪检组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反馈意见等重要文件做到亲自签批,并督促落实。

(三)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对于人民群众的信访总是热情接待处理,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条件不成熟的耐心细致明原因,解决好群众的诉求。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已完成办理信访件1件;
二是主题教育期间领办县委主题教育办“三服务”征集意见反馈交办问题4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所想。

(四)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执纪执法机关(科室)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的情况。2019年以来,局机关及所属支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五)本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两书一章”,做到依法依纪依规依制办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出国境情况,带头开展纪委组织的包括领导干部违规出书、收受礼品礼金等各项常规性自查工作;
平时注重对配偶、子女及工作人员的清廉文化和清廉思想教育,坚持在班子群及朋友圈传播正能量内容,以此来温暖和感化身边的工作人员,引导大家树立为民服务、廉洁从政、淡泊名利的工作意识。

(六)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的情况。局党组书记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加党员主题日及组织大家上廉政党课等督促班子廉洁从政,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准则》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汇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不断推进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七)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目标考核量化不细,没有具体衡量标准。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措施不多,落实力度不够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无违规购房售房行为;
二是无因私出国(境)情况;
三是无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四是未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五是无在经济实体、行政事业单位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