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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主体考核评价制度分析

时间:2022-12-19 19:45: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摘要】环境监管主体考核评价制度的缺失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在依据自身的情况,以生态文明为理念和要求下,不断优化考核评价制度,规范评价的执行机制,完善评价的监督机制,推动环境监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此,文章在此基础上,从环境监管主体方面探索符合我国环境保护实际需求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监管主体;
考核评价制度;
环境法治;
配套机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基于我国近些年的具体执行的环保措施,发现尽管近些年国内实施了较多具体的考评制度,却少涉猎具体的监管措施。正是因为如此,在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确定了相关的条例的前提下,对我国实行的目标责任制及考评机制进行研究显得格外重要。

1环境监管主体考核评价制度的缺位

1.1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理念未转变。尽管我国的考评机制中加入了环境保护这一内容,但是对于这一内容的奖惩及问责力度远低于经济增长领域的问责力度,因此地方政府在为应对考核,完成各项指标的过程中,就会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而对环境保护有所忽视。1.2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不明确。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相关的考评工作,主要为统一监管,但是这一监管措施缺少对下级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这一领域具体的考评方案,这种简单的强调统一监管,缺乏具体可行的考核标准的情况,会致使出现权利被滥用的状况,最终使下级地方政府在执行保护环境的任务时有所缺失。1.3考核评价制度法律法规体系不配套。依据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我国较少出台有关环境保护考评制度这一笼统的领域的具体的执行证词或下位法规,因此在实际完成环境保护任务的过程中缺少可行性较高的执行措施。

2境监管主体考核评价制度的必要性

2.1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监督意识。一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出行这一健康环保的出行形式的实施,尽早让“绿水青山”这一中国梦变成现实。另一方面,群众不仅是我国环境的保护者,以及环境保护公众措施的执行者,还是我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者,因此我国地方政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环境的考评结果,使我国的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一个具体的认知。同时,我国各级政府的负责人还应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政府在具体的工作中获得必要的压力及动力。2.2激励政府实现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我国需对分配给地方的具体环境指标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完善评估过程中的奖惩措施,对指标完成较好的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指标或指标完成情况较差的地方政府必要的处罚,对各项监管评价指标细化管理,需将考核指标细化到具体的个人,以促进我国的环境保护的任务的完成。2.3促进我国环境与经济发展一体化。在各级政府的政绩考评范围中加入环境保护这一指标,将环境保护这一原本政绩考核中的“软指标”变为“硬指标”,这样能避免地方政府为应对政绩考核而大力发展经济,牺牲环境的现象的发生。另外,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中,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在我国社会发展中需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科学性及环保性,因此各级政府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环境监管主体考核评价制度建设探索

3.1全面设计考核评价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应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满足马克思主义经济原理的要求,随后制定相关法律的后续完善措施,以确保能够与目前的发展指标相配合。首先,在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配合、和谐发展,达到既能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的目的。同时,在立法、执法的整个过程中,应符合科学原理。其次,我国在立法之前应确保立法的民主性,使其既能对环境保护中人民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又能对群众的基本权益进行保护,这也是我国政府执行能力的表现,同时也能反映出我国政府的执政宗旨——为人民服务。最后,与环境相关的立法应有群众的参与以及社会各界的讨论,确保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3.2健全考核评价制度配套机制。想要彻底的落实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的配套措施,出台能够与考评制度相配合的法律法规等,为这一考评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尽管我国的考评制度已经运行多年,但是依旧缺乏相关的立法措施,需要加快这些相关措施的落实及实施。

4结束语

当今由环保问题产生的纠纷接连不断,这些纠纷涉及社会的多个方面及阶层。我国建立相关的考评制度,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因此落实并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让政府的考评机制在保护环境的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切实利益。

参考文献:

[1]刘晶,李君.完善我国农村环境监管主体的立法建议[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12,28(4):63-65.

[2]蔡秀锦.关于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制度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2013,5(4):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