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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制度创新促进作风转变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6 16:3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制度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效手段,更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2018年以来,我厅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在原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度汇编》所涵盖54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创新升级,引领思想提升、作风转变,指导厅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一、制度创新情况

(一)创新责任管理制度,在工作落实上体现务实担当。我厅紧扣明责、履责、督责3个环节,形成闭合责任链条。一是制定清单明责。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年初制定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人员安排等相关内容,提交厅务会集体讨论,形成计划初稿,最终细化为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指导日常工作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执行清单履责。要求厅机关干部职工撰写昨日工作日志,合理摆布时间、强化内部交流,高效完成清单所列工作,做到工作结果有踪可循、有迹可查。三是严查细纠督责。重点对各处室、事业单位执行清单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了以督责促履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创新政务管理制度,在政务运行上体现高效便捷。建立oa智能办公系统,开发了公文处理、任务督办等22个功能模块,实现手机与pc端同步办公,提升了公文运转效率。一是收发文件操作流畅。收文环节严格按照程序,通过oa系统在线上流转,保证文件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发文采取处长、分管厅长、厅长逐级线上审核模式,由专人核稿、制版、成稿,保证了文件制发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二是动态信息实时同步。通过oa平台将业务数据统计、行业政策要点、领导重要讲话及会议纪要等工作内容实时共享,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厅内督办专人管理。选派专职人员负责督办工作,统计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厅主要领导批示、督查通知等事项形成督办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办结时间等事项,定期呈报厅主要领导,实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办理督办事项361件、办结率100%。

(三)创新整改落实制度,在工作流程上体现深入细致。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意见,厅党组带头整改,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成立专班明确任务。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专班,把巡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为44项具体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二是出台政策加强指导。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4个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力指导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多措并举保障成效。针对重点问题事项,采取召开会议全面抓、现场办公具体抓、督办问责严厉抓等方式,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创新学习考核制度,在队伍建设上体现严格规范。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采取微信平台推送学、专家辅导集中学、龙建学堂专题学、知识测试倒逼学、建立题库分散学等“十学”机制,整合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业知识等学习资源,搭建学习平台,拓展学习渠道,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全能型、高素质人才保障。二是强化日常考核。出台了《机关“五个好作风”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省委提出的“五个好作风”细化为16个评价项目,量化考评标准,制定考核清单,实行半年一次评价、年终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厅干部公布,作为评先晋优、干部任免、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选拔任用。制定《省住建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对干部选拔的条件资格、选任程序、选任权限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定期开展科级、处级干部理论知识测试,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出来。

二、问题与原因

(一)制度创新的细节上还需加强。从制度内容上看,54项制度多为规定性要求,缺少“奖优罚劣”绩效管理条款和定量考核机制,导致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标准不够、随意性较强现象,从而影响工作质量,降低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政策汇编更新不及时。从制度时效性上看,汇编修订时间为2017年10月,后期未开展相应修编工作,导致54项制度中该调整的未调整、该完善的未完善,有一些新增内容也未及时录入。比如,2018年2月印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五个好作风”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3月制定的《省住建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未被录入汇编内等。

(三)政策创新的知晓率有待加强。相应制度信息更新滞后,没及时在官网或oa平台上体现,导致干部职工特别是新入职人员不能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制度,常常靠询问老同事或依据原有思维方式推进工作,既降低工作效率,又不利长效化、常态化机制的建设。

三、意见和建议

(一)抓制度创新促作风转变,要从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着手。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作风建设既是全省住建队伍为群众排忧解难,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城市“筋骨”的重要保障,又是实现思想上“破僵化之冰”、行动上“突守旧之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要打“持久战”,不能“一阵风”。同时,要明确制度创新必须与不断完善的原有制度相结合,不能搞形式主义,为暂时的成效、局部的利益去搞损害大局利益的“创新”。

(二)制度创新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影响机关作风建设的热点、重点问题。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转变机关作风的新指示、新要求,我厅要继续对标对表、对照实际,不断总结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依法行政、选人用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不断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提升。一是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2019年全省“百大项目”中涉及住建领域的工作以及37项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按照进展和成效两阶段进行分值量化,开展半年考核评比,考出紧迫感、比出责任感,促进业务部门在行业管理、技术服务、督查考核等方面下功夫,推动“两房”改造、垃圾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容错纠错制度。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内涵,认真研究容错的前提条件、适用范围,纠错的启动程序、方式方法,鼓励干部在先进典型中探索可复制经验、在基础工作上突破阻碍和壁垒,使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工作执行力弱化、责任心不强的谈话提醒。定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防微杜渐,切实转变与省委要求不符、与时代需求不符、与群众期盼不符的工作作风。四是建立干部储备制度。健全干部梯队建设所需的学习、交流、研讨、考评等配套措施,提升干部“一专多能”水平,实现普通干部眼向上看、提升境界,领导干部身向下沉、狠抓落实,促进业务流程和环节的衔接,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

(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工作成效。要把制度创新作为转变作风的关键一招,多点发力、集中攻坚,以过硬的作风适应工作的新节奏、新变化和新常态。一是制度修订要及时。要时刻审查制度的适用性、时效性、合理性,对不符合时宜的,及时启动修编程序,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切实发挥好以制度创新转变作风的实际作用。二是宣传力度要到位。将修编后的《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度汇编》及时发布到oa平台及官网上,如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解读,做到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三是领导责任要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新制度,做到以制度为准绳,层层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狠抓落实的硬作风,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要经常监督检查新制度的实施,对不认真抓落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