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统计局根据市局安排,抽选张桥镇原李村和巨贤村作为乡村振兴之路调研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调研村的基本情况、产业发展、从业情况、农村环境、乡村治理、农民增收问题等开展调研,着重研究我县乡村振兴需要解决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017年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3个、千村试点百村示范“三变”试点村16个(其中齐村镇董南村同时为产改村)共计18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18个(其中贫困村12个),2017年产改及“三变”工作做的好的镇(街道)有庄里实验区、宫里镇、齐村镇。
1、2018年陕西省农村“三变”改革“千村试点”行动,我县确定了18个村即:资源性资产村是庄里试验区三河村,到贤镇西仁村,张桥镇原李村,老庙镇老庙村,留古镇惠高村,淡村镇都村,薛镇赵老峪南村,流曲镇大岗村,曹村镇大渠村,宫里镇大樊村;
经营性资产村是城关街道办南韩村,东华街道办怀阳村,齐村镇董南村;
集体资产“空壳村”是刘集镇街北村,美原镇团结村,梅家坪镇车家村,薛镇安党村、赵老峪北村。要求以上各村,按照省市产改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三变”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各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创建1--2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示范样板,如宫里镇大樊村、淡村镇中合村、张桥镇原李村,使镇域内其它村学有样板,做有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产改工作。
2、根据脱贫摘帽工作要求6月底以前,8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
不涉及贫困村(或贫困村较少)的镇(街道)要安排3—5个非贫困村在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产改及“三变”试点工作,为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打好基础,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1、大樊村模式。“三变”试点村宫里镇大樊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股权设置,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工作开展顺利,该村模式有可复制、可借鉴之做法。该村现正在申请省级产改试点村。
2、城中(郊)村模式。庄里镇庄北村为城中村,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学习西安市高陵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本村实际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富平县庄里实验区庄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庄北村模式的缺点是集体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均无《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1、通过实施2017年度产改试点工作,全县大部分镇(办)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变”改革工作仅有粗浅认识。同时,今年产业扶贫办整合产业发展资金4100万元,先期安排8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但目前仅有12个贫困村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余70个贫困村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影响贫困村产业脱贫项目实施。
2、根据农业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渭南市产改办要求全市每个县2018年底全面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3、产改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到农业、财政、国土、水利、林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诸多部门,目前仅有农业部门全力以赴抓此项工作,其余各部门认识尚未到位,工作中以参与或应付为主,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他部门对农村的投资、税费减负、项目建设及文化古迹(古树)评估等工作,农业部门无法独立完成。建议县上统筹将清产核资具体业务工作,交由相关部门单独完成,最终以镇(办)为单位交产改办汇总上报国家系统。
按照脱贫攻坚摘帽工作要求,2018年10月前,82个贫困村必须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现在仅12个贫困村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村级“两委”换届影响,目前贫困村仅有庄里镇、薛镇等召开了业务培训会,但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1、2017年开展产改及“三变”工作以来,县产改办牵头负责落实产改各项工作,到2018年元月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18个(含非贫困村)。2017年县委、县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128号文件,要求由县财政拨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资金150万元,但到目前为止没有落实到位。今年产改及清产核资工作各项费用仍无着落。
2、今年农业部等九部委要求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于该项工作量大面宽,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省市会议要求,由县级部门具体业务指导、镇办配合、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该部分资金也需县财政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