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近年来,松潘县在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中注重植入文化旅游元素,不断提升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远远不够,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加快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在今后工作中需采取以下几方面推进措施。
一、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状况
目前,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共有娱乐场所18家,书刊零售6家,音像制品7家,网吧11家,演出团体4家。文化旅游用品销售8家,基本形成了文化旅游演艺、网络文化、文化旅游娱乐、新闻出版、印刷、文化旅游用品等6个门类在内的文化市场发展格局。
我县在川主寺传子沟村设立唐卡画院和旅游业有机的融合发展,该项目的实施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元素与现代设计有机结合,形成有中国文化旅游特色的创意设计发展路径。促进创意设计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拓展大众消费市场,探索个性化定制服务。为创意设计推广、交易和交流合作提供平台。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了松州艺术团演艺企业创作生产,编创的《天地松州》剧目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能力。支持了开发具有民族文化旅游特色、健康向上的原创娱乐产品和新兴娱乐方式,促进娱乐业与休闲产业结合。
在松潘古城a、b标段建设中鼓励文化旅游创意和设计服务单位参与新型城镇化中提升城乡居民宜居水平。强化文化旅游传承创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旅游街区和历史建筑,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艺术的规划水平和设计品质,完善图书馆、文化旅游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功能,提高展陈水平,努力使城市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空间。鼓励装饰设计创新,突出文化旅游内涵,创造舒适优美的个性化家居环境。
鼓励文化旅游创意和设计服务进入旅游业,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水平,建立完成的川主寺民俗风情街道,上磨藏寨等促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促进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鼓励文化旅游创意、演艺、工艺美术与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支持建设富有文化旅游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加快培育文化旅游精品。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向体育领域拓展,完成了山巴乡赛马场的建设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提升体育用品及衍生产品附加值。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支持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单位对文化旅游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思想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对改革创新感到有压力,有畏难和等待观望情绪,缺乏工作主动性和首创性。二是需要多部门共同研究编制的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发展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滞后于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宏观指导不力。三是城乡文化旅游差距拉大,农村文化旅游建设滞后,广大农民看戏难、看电影难、上网难问题仍十分突出。
公益性文化旅游事业投入不够。财政对文化旅游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落实不够。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有标识。州、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标识因经费原因至今没有完全设立。
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匮乏,缺少产业领军人物,文化旅游单位存在“进不来,出不去、上不来、下不去”的人事情况,文化旅游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文艺创作人才,专业表演人才严重匮乏,不适应引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三、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促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要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胜地,高原生态家园”为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旅游事业和文化旅游企业活力,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文化旅游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议:
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松潘县“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旅游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松潘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加快运转,整合国有文化旅游资源,盘活国有文化旅游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旅游产业集团。
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旅游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旅游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县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县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新兴文化旅游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可由县委宣传部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
鼓励、引导和扶持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团体创作具有特色的民族音乐、舞蹈,以国家级水平为目标发展藏、羌、回族歌舞,鼓励、支持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逐步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和歌舞节目要求的演出场所,抓好国家级、省级风景区文艺节目演出,增加游客在我县行程中的文艺演出项目。继续办好春节民俗展演、“五一”黄金周、“十一”国庆节等民族节日,切实抓好景区、景点突出民族特色的歌舞演出以及各种公益性和营业性演出。
(六)
以群众休闲娱乐需求和旅游需求为导向,发展广大人民乐于参与的群众艺术、乡村旅游等自娱自乐项目。发展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的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娱乐项目。发展多功能、综合性、文明经营的文化旅游娱乐场所。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投入文化旅游娱乐业。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在已举办了两届“花灯会”的基础上,把灯展放在松州西山上,打造西山、点亮西山,让西山成为灯会的中心与亮点,以后的每届灯会地点不变,内容题材可变。
——松潘花灯“引进来、走出去”。松潘花灯以包容的胸怀吸引全国各地的“灯”在松潘相聚,吸引他方他人眼球,让他方他人看到松潘花灯、聚焦松潘花灯,提高松潘“花灯会”知名度;
松潘“花灯会”走出去到他方举办,让全国各地知晓松潘花灯、了解松潘花灯,吸引全国各地游客汇聚松潘。
——继续挖掘藏、羌、回、汉民族民间文化旅游遗产,不断充实“花灯会”内容,努力打造“花灯会”亮点。
——把藏、羌、回、汉民族民间文化旅游遗产在旅游配套设施上用活,特别是在提升民族民间民宿上,有效融入藏、羌、回、汉民族民间文化旅游遗产元素。
——完成西山城墙,建好西山遗址公园申报工作;
——完成国立松州博物馆;
——完成阿坝州非遗博览园,将其纳入国家非物质遗产保护利用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努力打造松州“唐韵文化旅游影视基地”
——继续积极推动国家级羌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保护区建设
——建设松潘多元文化旅游展示区
——全面建设核心的文化旅游保护、传承、体验和利用示范区;
——打造“华夏原音”之乡(羌族多声部民歌)以小姓多声部民歌为主题,融合当地羌族文化旅游的各要素,借助当地秀美的自然环境,依靠政府或企业的资金投入极力打造“华夏原音”之乡。在本土发展节庆旅游,培育节庆文化旅游空间,既保护了小姓乡羌族多声部民歌文化旅游空间的本土性,又借助新培育的节庆文化旅游空间达到了对其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