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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时间:2022-12-19 10:25:03 来源:以智范文网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发〔2018〕8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各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并进行评议。2019年2月下旬前完成。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8年述职评议考核,要聚焦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防止面面俱到、浅尝辄止。重点突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情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情况。

(二)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年”活动,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持续推动“三转一提”,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聚焦“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的发展定位,全面落实分工负责、层级负责制度,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港三城六个特色小镇”。紧盯建设“国际领先、亚洲一流、国内第一”目标,着力打造通达全球、陆海联动、产业集聚的内陆商贸物流枢纽。

(三)贯彻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提高基层党建质量的情况。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镇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统筹推进各个领域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情况;建设“一带一路”党建示范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等情况;推进“定标晋位”支部规范化建设,办好办实基层“微党校”,健全完善党员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的情况。

(四)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坚决整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够”等问题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整改“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等问题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情况;鲜明正确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改“执行干部兼职有关规定不严格,干部违规在企业社团兼职”“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等问题情况。

(五)2017年党建述职评议指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整改“党建责任落实质效有差距”“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差距”“持之以恒转作风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差距”“引导组织动员群众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等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各单位个性问题的情况。

“两新”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述职内容,可结合实际工作适当增减。其中“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重点还要突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工作情况(非公企业党组织注重围绕发挥党组织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注重围绕党建引领,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组织注重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等。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开展专项调研。镇党委将派出专门督查调研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的方式,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对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专项调研务实求实,多看工作成效、多听群众意识,少查资料、少翻台账、少看展板。

(二)准备述职资料。在调研的基础上,镇党委将指导各党组织形成条目式的党建工作特色亮点清单和问题清单,形成供镇党委参考的点评意见稿,指导各党组织形成书记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抓基层党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项内容。

(三)资料审查把关。严格按照“驻村工作组初核—联系镇领导审查—党务副书记审查—党委书记审阅”的程序,对各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四)开展述职评议。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辖区内不低于60%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低于2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其余党组织书记作书面述职。各党组织述职时,镇党委书记将逐一点评,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会议将邀请区委联系指导组成员、部分区“两代表”、基层群众列席,并组织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五)从严开展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得分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评定等次。对因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不能评为“好”。

(六)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其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班子及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评定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的,扣减该单位年度党建目标绩效考评分值5%;考核结果评定为“差”的,扣减该单位年度党建目标绩效考评分值10%。

(七)抓好问题整改。2019年3月1日前,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报镇党委备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镇党委将对照清单,结合每季度常态督查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一述了之。

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党组织要把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在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党组织书记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履职尽责,带领党组织班子成员,协同开展工作,深入基层多听取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多层面人员意见建议,切实把问题弄清、找准,原因分析透彻,为下步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要对照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三张清单”,彻底进行整改,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党建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真正把党建引领发展、党建促进工作提升作为今后工作的有力抓手,在抓常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出实效。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局机关(包括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均属于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党委教育工委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虑到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工委将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教育工委将继续选择部分学校党组织书记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述职,教育工委领导进行现场点评。成立党总支的学校全面开展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总支述职工作,由各学校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阳光党建”工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党支部提升行动、着力提升组织力、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情况。

2.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情况。

4.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党支部提升行动、提升组织力情况。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abc分类管理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等情况。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等情况。

5.落实基层党建“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巡视巡查、督查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等情况。

6.围绕“阳光党建”核心理念,加强创新实践,提炼阳光品牌,激发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及步骤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8年11月下旬开始,2019年1月结束。

1.全面梳理盘点工作。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深入调研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组织力量,采取随机调研、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述职评议会现场点评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打好基础。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经验(一般不超过篇幅的1/3),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述职报告总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原则上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梳理本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和上年度整改承诺兑现情况,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联系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着重从主观方面分析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19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要报教育工委或总支书记审阅。

3.开好述职评议会。教育工委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由教育工委组织;设立党总支的学校以总支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参加述职评议的党支部书记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党委(党总支)书记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后,要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评议会后,可将述职报告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考核及结果运用。根据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要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工委所属党组织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由教育工委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单位支部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5.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一述了之。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有序推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