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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时间:2022-12-16 14:0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暗访在即,为了切实做好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区四创办会同区创文办和管委会办公室对全区城乡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本次检查和市四创办邀请国卫专家暗访反馈情况,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原则

(一)由区四创办牵头抓总,协调督办,通报曝光。

(二)各街道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安排,不留死角。

(三)工委、管委会领导包抓督战,各村、社区按辖区对标整治。

(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二、整治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巷道有明曝垃圾,个别巷道未硬化、道沿破损、污水横流、多处有无人管理卫生死角,车辆乱停乱放,村中杂草、非法小广告随处可见。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桶保洁人员专人管理不到位,破损、污秽不堪,不能按时消杀,地面整洁差,随处可见白色垃圾,个别村仍存在旱厕。

(二)全区建筑工地内随意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乱摆乱放建筑工具、个别工地有旱厕,部分建筑工地围墙破损,墙体乱贴乱画。

(三)部分居民小区脏、乱、差,小区内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贴广告,乱拉横幅,绿篱杂乱不修剪,公用绿地种植蔬菜,广告栏、垃圾桶破损、污秽,垃圾回收未分类。

(四)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占道经营,沿街门店出店经营现象普遍,车辆乱停乱放。主干道果皮箱、花坛(箱)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桶破损、污秽。

三、整治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各街道办负责全面排查,迅速清理辖区内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坚决查处乱倒垃圾的人和事,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各村、社区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确保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渣土、无杂草、无旱厕、无污水,沟渠无垃圾、杂物。对清扫和收集后的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垃圾桶专人管护,保证外观整洁、完好,周边无散落垃圾。并抓好农村道路道沿破损、黄土裸露、绿篱花园杂乱的整改。做好环卫设施、设备的管护,保持设备、设施完好,并按规范使用和作业。各社区要加强对门店的宣传、教育及引导等工作;
督促门店清洗墙面、门头牌匾,清理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
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其做好监管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新区建设局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对全区建筑工地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乱摆乱放建筑工具、建材做好整治,做到整齐摆放,严格管理,出入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并杜绝建筑工地存在旱厕。对建筑工地破损围墙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修补、饰新。联合街道办、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各社区、小区内脏、乱、差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整改,小区内不得有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贴广告、绿篱杂乱,无流浪犬,公用绿地不得种植蔬菜。(责任单位:新区建设局、各街道办、新区社会事业局)

(三)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出店占道经营和道路两侧、小区门前乱摆乱放进行治理,对乱倒垃圾和车辆乱占人行道加强查处,保证道路、门店面前规范、整洁,并加强流浪犬的管理。(责任单位: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四)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辖区餐饮店经营的监督检查,餐厨垃圾定时拉运,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六小门店”进行标准化整治,杜绝餐厨垃圾胡乱堆放,污水横流,确保达标。(责任单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

(五)新区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完善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健康教育设施,做到宣传内容按时更新,宣传设施规范、整洁。爱卫办负责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配齐“三防”设施,开展规范消杀。(责任单位:新区爱卫办、新区健康教育中心)

(六)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全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杜绝餐厨垃圾乱扔乱倒。加强责任区内主干道及背街小巷保洁和环境整治,做到责任区内绿地修剪整齐,干净整洁,责任区内垃圾桶、果皮箱外观整洁、不外溢。(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七)新区四创办负责协调督查,并对垃圾清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垃圾清运及时,清运现场干净整洁,清运路途不得抛洒。(责任单位:新区四创办)

本次环境整治新区管委会各领导、街道办各领导、各部门负责包抓各村、社区,具体包抓情况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以良好的城市环境、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抓住重点,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强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优先解决紧迫的、需要快速处理的问题。对于长期的问题要制订出长期的解决措施,形成短、中、长兼顾,立体式的有序推进机制。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新区四创办会同管委会办公室督办科坚持日常督办巡查和考核评比,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气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完成。

【篇二】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开展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差现象,全面提高全镇环境卫生水平,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为我县打造“两新一地”、决胜全面小康提供牢固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营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市容村貌环境为目的,基本实现全镇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倒等现象,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显著变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干净、有序、美丽、宜居的城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庭院卫生。搞好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庭院环境卫生,做到楼道、屋顶平台、房前屋后等处无乱堆乱放现象,垃圾房(桶)和公厕周围、绿化花坛、偏僻角落的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清除类桶(缸)、简易棚厕、积水和污水漫流现象,铲除蚊虫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2.整治沿街店面卫生。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对沿街铺面乱扔乱倒垃圾现象加大处罚。3.整治道路路面卫生。加大道路面保洁力度,做到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渣土。4.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完善日常保洁制度,抓好保洁队伍建设及监督考核,保障各类环卫设施齐全整洁,提高保洁质量。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迎国检在即,各村委会要对辖区的陈年垃圾、卫生死角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做到“四无(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
)、四净(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和全覆盖。2.加强日常管理。在村庄周边合理设置垃圾桶、收集点并指定专人及时清运垃圾,统筹解决村庄垃圾“出口”不畅、无人监管、乱倒垃圾的问题。3.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保洁队伍管理、设施维护管理、日常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引导村民自我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加大随意倾倒垃圾处罚力度,增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评比激励机制,行政村开展卫生评比、村组开展星级卫生示范户评选活动。

(三)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沿线环境卫生。对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确保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无渣土堆放,可视范围内无垃圾。2.加强沿线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整治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强化卫生保洁工作,实现公路交通畅通、安全,环境卫生整洁、美观的行车条件和运行环境。

(四)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

1.规范市场秩序管理。配合县部门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临设市场的整治,对各类夜市、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进一步规范管理或取缔,对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要进行集中清理与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2.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市场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容器配备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要求,防蚊、蝇、鼠措施落实到位。3.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各类集贸市场要做到全天候保洁,市场内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垃圾日产日清。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民动员,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多角度宣传报导活动的目的意义、社会作用、推进举措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的情况,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加大对随手乱扔垃圾、车窗抛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为活动持续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广泛发动群众。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尤其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教师、学生、村组干部、志愿者等重点人群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共创方便、舒心、美好人居环境。发动全镇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活动,通过加强文明知识教育,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乡环境卫生,形成“人人争做宣传员、人人都是保洁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与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信息及时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篇三】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夯实“实验区”建设基础,优化城乡环境,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灾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泸州为目标,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为手段,动员全院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不断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卫生面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会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全院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不留死角,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要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以下分工:

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加大医疗废弃物,医源化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知识宣传。

1、全院各科室要明确本单元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大搞环境卫生,治理“五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部“五乱”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确保不造成污染。

3、在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墙报等宣传平台,向患者群众宣传健康防病知识。

4、每病区结合本病区特点,每2周至少为住院病人进行一次本专业疾病的健康知识教育。

5、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培训,三年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讲正气、树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活动的实施,由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留有死角,效果不好,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方面责任,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召开专题大会进行总结。

【篇四】

各村委会,驻乡(乡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发动全乡干部群众针对垃圾乱堆乱放、乱扔乱倒,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农村积存垃圾,超大超高建房等现象进行一次全面净化,切实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贵溪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9月11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书记刘奇同志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在鹰调调研指示精神,着力解决环境差、卫生脏等突出问题,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各村委会、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通过广泛发动全乡广大群众、干部职工、社会团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强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功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全面推动全乡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乡村整体形象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整治单位庭院卫生。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的原则,对各机关、卫生院、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庭院存在的垃圾死角、恭桶(缸)、简易棚厕、废弃物料和“牛皮癣”“僵尸车”等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屋顶平台房前屋后、垃圾房(桶)、公厕周围、绿化花坛等公共区城无乱堆乱放、无积灰积尘现象,无地面积水和污水漫流现象,铲除蚊虫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牵头单位:乡整治办;
责任单位:乡机关、各村委会、驻乡(乡直)各单位、企业厂矿。

二是整治沿街店面卫生。对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全面进行摸排,形成管理台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和要求,按照“自扫门前雪”的原则,划定卫生责任

区,督促经营业主做到入店经营、随脏随扫、全天保洁,同时,乡集镇办要加大对沿街铺面乱扔乱倒垃圾现象处罚力度。牵头单位:乡集镇办、清洁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是整治道路路面卫生。大力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程序化、机械化、专业化,清除道路等区域及配电箱柜、垃圾箱(果壳桶、收集桶)等基础设施和绿化木存在的污渍、油渍,做到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渣土;绿化带无垃圾、纸屑等杂物;背街小巷、集镇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迹、无渣土。同时,对重要节点、核心区域加大洒水降尘作业力度。

牵头单位:乡清洁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第三方公司。

四是整治河道水域卫生。对水面、河滩地、护坡、边坡、等区域的垃圾、水面漂浮物集中清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的行为,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保洁要求。

牵头单位:乡清洁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第三方公司。

五是整治环卫设施设备。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完善日常保洁制度,做好现有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对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和垃圾箱(果壳桶、收集桶、垃圾窖)进行定期清理,保障各类设施功能齐备、外观整洁,提高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乡清洁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第三方公司。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对辖区农村的生活垃圾、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四无、四净”,即: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同时,加强环境日常管理,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露天焚烧垃圾(秸杆)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露天焚烧垃圾和秸杆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加大农村村民建房日常监管,及时发现辖区村民建房未批先建、超面积、超楼层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并予以处置。

牵头单位:乡整治办;责任单位:乡清洁办、乡国土所、各村委会、第三方公司。

(三)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对高速沿线、进城通道、连接通道、集镇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除,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沿线无渣土、废弃建材等杂物堆放,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加强沿线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强化卫生保洁工作,实现公路交通畅通、安全,环境卫生整洁美观的行车条件和运行环境。

牵头单位:乡整治办、清洁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第三方公司。

四、实施步骤

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召开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压实责任,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攻坚计划,明确具体攻坚目标,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发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21日)。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全乡集中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5日)。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推进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推进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深入一线查找问题,积极推动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净化”行动的意义,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同时对随手乱扔垃圾、车窗抛物、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工青妇的作用,中小学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塑造文明新风,营造“人人争做宣传员、人人都是保洁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行动期间,乡整治办要加大对行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百日攻坚“净化”行动结束后,乡整治办要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按时上报,并对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行动效果进行专项考核,对行动迟缓、举措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9日

【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结合崇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结合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重点难点,把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久受益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城乡环境,以整治“脏、乱、堵”问题为突破口,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争取用三年时间使我县城乡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以“整县推进、县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建管结合、注重长效”的基本工作思路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方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原则,采取集中重点整治、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乡镇属地管理、深化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变城乡环境面貌,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城区、全县16个乡(镇)、124个行政村、交通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旅游公路等)沿线、乡(镇)圩镇、旅游景区周边。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治理县城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聚焦市容秩序整治。推进占道经营整治。按照“主次干道严禁、小街小巷严控、居民社区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重要区域、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占道行为,做到入市、入店经营。尤其是对阳岭大道沿线商户的占道、出店经营现象进行强力查处。疏堵结合,在非敏感区域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并规范管理,确保摊收场清。推进乱披乱挂整治。严格杆线的规范管理,弱电线路不得乱披乱挂,4月底前,所有杆线单位或实施单位对主次干道范围内的乱披乱挂线路自行整治规范到位(阳岭大道和振兴大道改造提升后多处出现弱电乱搭、乱牵、乱穿现象)。推进“两违”整治。加快推进城区“两违”拆除工作,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推进广告店招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未办理审批手续、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店招牌匾,限期整改或依法拆除,确保店招牌匾设置整齐、协调、美观、安全。落实人员常态化清理或推行社会化治理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实现从被动清理向主动出击治理“牛皮癣”。推进绿化亮化整治。抓好城区绿化补植、洒水、维护工作,加快推进城区道路、公共区域等绿化提升项目建设,做好广场景观、基础设施等管养工作。突出路灯照明功能,提升路灯装灯率和亮灯率,确保城区各单位办公楼、大型建筑灯饰亮化设施设备完善、功能齐全、正常开启。推进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加快新建、改建,提升改造农贸市场的步伐,同时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挖掘现有市场的潜力,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改善居民购物环境,改变农贸市场内部脏乱、周边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四城同创”办、县房管局、县直各网格单位、相关业主单位〕

(2)聚焦环境卫生保持。环卫清扫方面,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全面撤除迎宾大道、阳岭大道等道路两侧垃圾桶,强力推进和确保机关单位和有物业的小区垃圾在院内收集转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桶破损、垃圾收集容具和垃圾收集点脏的问题进行整治提升。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城区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的垃圾、油污、渣土等,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对道路、人行道的冲洗,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持续开展网格区域“净化”活动,每月组织人员对网格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管理建筑工地方面,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设置工地围挡、出入口硬化、建设过水池和清洗平台等防尘、降尘措施。对裸土进行播撒草籽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土方堆放。强化建筑余土、砂石运输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查处建筑工地无保洁措施和乱倾倒、乱堆放、乱撒漏等行为,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今年内,确保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投入使用。整治餐厨排放方面,城区所有主干道沿线商户全面取消煤炉。全面清理排查县城区餐饮油烟排放源,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推进餐饮店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力争今年内取得实效。污水处理方面,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常态化排查中心城区管养范围内的雨、污管网。整治汽车尾气方面,加强排放检测,彻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加强交通管制,实施重型车辆禁行措施。由县交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3)聚焦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规,无违反交规行为;
切实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无机动车占人行道停放,二(三)轮车不占盲道停放等。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整治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整治停车秩序。严格实行阳岭大道沿线全程禁止停车的规定,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和拆墙透绿,对临街有条件的单位院内停车场进行改造后对外开放。加大力度依法整治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进一步缓解县城停车压力。畅通交通节点。公安交警要科学调整执勤时间与方式,对特定路段和路口的早晚高峰勤务进行调整,提高应急指挥和疏堵能力,保障交通顺畅。〔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分局〕

(4)聚焦背街小巷改造。今年市容环境整治从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推进,打通环境整治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覆盖。各网格小区管理单位根据网格区内背街小巷路面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拿出改造计划,要达到道路平整、管线下地、排水畅通、路灯亮化、适当绿化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横水镇、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县“四城同创”办、县直各网格单位〕

(二)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1)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在队伍建设、设施配置、清扫转运机制、终端处理、保洁效果等方面再下功夫,特别是要解决圩镇、农贸市场、村庄、道路、河道等重点区域裸露、堆积的垃圾问题,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每人每年55元的要求落实运行经费,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3‰的要求安排保洁人员,持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年内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加强乡风文明教育建设,提高卫生保洁意识,遏止垃圾乱扔乱倒行为;
健全工作机制,继续保留和沿用第三方治理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同时利用全国首批百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优势,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先行在铅厂开展试点,20xx年底全面铺开;
启动剩余4个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16个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使用,正常运转,有效收集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旅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交通沿线房屋立面整治。按照以点带面、以线串点的思路,在前期抓好高速、国省道、乡村旅游沿线、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和贫困村等重点干道沿线片区房屋立面整治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交通沿线新建房管理,规范交通沿线新建房屋与周边已整治提升房屋整体风格相协调。同时要认真自行组织好重点干道沿线房屋立面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各相关乡(镇)要成立验收组,组织好逐栋验收;
同时还要成立乡(镇)复核组,进行抽查复核,如资料不完善、数据不准确、质量不过关的,要整改到位;
乡(镇)验收、复核合格的,再行文向县新村办申请县级复核。20xx年5月1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逐栋验收和乡(镇)复核,5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复核。〔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脱贫攻坚、乡风文明、村庄整治等为契机,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促进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规范柴草、杂物、农具归置,做到院落环境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开挖庭院周围露裸地块,种植蔬菜、花草等植物,促进农家院落“田园化”。以旅游景区、新农村建设点为重点,20xx年打造1000个美丽示范庭院,力争全县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巩固农村“三房一场”整治成果,强化农村建房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村“空心房”整治力度,迅速全面拆除“空心房”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要求,20xx年6月前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具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12月前对拆除房屋土地复垦或开发利用到位,并完善好整治台账。对新产生的“空心房”进行适时监督,及时拆除。对于未审批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农村超高层、超面积的一律不批。对于违背打造全域旅游,影响风景、影响视线、影响美观的负面房屋一律拆除。对主干道沿线及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予以取缔、关停,并拆除到位。对可养区和限养区不规范、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所规范整治到位,完善相关设施。同时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止乱搭乱建现象。抓好超高超大建筑整治,完善好调查摸底存量台帐和“两违”拆除工作台账以及违法建设查处清单等资料。〔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农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推进厕所革命,逐步从景区扩展到全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水冲式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积极探索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合并处理资源化利用。20xx年完成16个乡镇的主要圩镇、新农村建设点的公厕建设,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农业污染源控制。依靠科技引领和制度创新,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让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长效机制。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绿色增产能力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能力,不断改善和优化农业生态环境。20xx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现同比下降1%;
二是农药施用量同比下降1%。三是农用地膜使用量下降2%。四是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五是冬种绿肥面积达到1.5万亩。六是有效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成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率逐年提升达85%以上,生态养殖率达60%以上。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农粮局;
责任单位:县果茶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全面整治“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象。按照全面整治“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象。将整治范围内坟墓全部搬迁至县城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内安葬或存放到骨灰堂,确保“三沿六区”整治范围内无坟化,推动遗体火化率100%的目标。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
引导和鼓励采取绿色安葬方式,逐步实现殡葬设施现代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持续提高火化率,到20xx年底火化率达80%。〔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全面启动圩镇环境整治。整治圩镇以路为市、占道摆摊设点、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和乱搭乱建、乱披乱挂、农贸市场脏乱差行为,逐步提升“一电四线”整治。加大圩镇道路、沟渠、路灯等公用设施管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和公用设施,做到路平、沟通、灯亮,保持圩镇干净整洁、秩序良好、通行顺畅。逐步将城市化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管理的理念引入到圩镇,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圩镇长效管理机制。

20xx年16个圩镇组建城管队、环卫所等基本的圩镇管理机构,全面启动圩镇集中整治及“一电四线”整治,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实行杆线下地改造,暂时没有条件的要把“蜘蛛网”式的线路梳理分类,规范搭设。〔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9)落实河长制。在全县境内河流湖泊(含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加大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查处力度,维护河流生态安全,20xx年在大江、小江、扬眉江、思顺河、上堡河、聂都河等河流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xx年3月—20xx年4月15日)

县、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新闻媒体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沉下一线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看、问、想,了解群众所想,建立完善城乡环境整治问题台账,并制定各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完成时间表、整治清单,全力推进整治。

(二)整体推进(20xx年4月15日—20xx年11月)

突出抓好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久受益的城乡环境问题整治问题,严格销号制度,全力整治,整体推进。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城乡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一项系统性工程,各乡镇要加强统筹调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崇义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组织实施。挂点县领导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督促挂点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公职人员要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人社局、涉及整治任务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崇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组织文明单位与城市小区、农村村镇结成帮扶对子,突出城乡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长期性帮扶共建活动,推进城乡文明共建,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全媒体中心、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妇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科;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

(五)夯实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建全多元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计划,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选调乡(镇)、部门单位精干力量,积极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到县综合执法大队,壮大队伍力量。完善公共设施,实施“六大攻坚战”,推进城区停车场、农贸市场、新老城区道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城区基础设施检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篇六】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从根本上提高我乡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美化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绿色、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好家园。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大力开展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辖区内的垃圾渣土,净化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乡域范围内主干道及周边无白色污染物。

(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治理建筑材料占道。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不能堆放在主干道上。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5)加强各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

(2)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3、长期目标

切实加强对乡区域内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完善各村的垃圾分类机制,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实现乡村干道周围的美化和净化。

(二)展开全乡区域内环境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农户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

(3)治理垃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捡拾村道周边的白色污染;
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乡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阶段性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道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步骤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乡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1月8日至3月20日

各村制订治理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综合治理阶段:3月20日至10月20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

乡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二)城乡环境治理方法

1、市场整治,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2、园林绿化,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做好绿化工作。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道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3、综合执法,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区、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乡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到本乡的所有村、企事业单位,各级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

(二)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和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乡村主任都是第一责人,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坚持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乡治理办根据各村治理情况拨付资金,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乡政府对村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
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
未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
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