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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2-12-17 12:3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为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水平和文明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区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区“两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文明新城”为目标,按照“以镇带村,镇村并重,突击攻坚,长效保持”的原则,集中力量,全民动员,标本兼治,奋战一个月,大打一场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攻坚战,使全镇环境面貌实现大变样。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重点解决垃圾乱堆、杂物乱扔、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等对我镇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彻底整治公路两侧、集贸市场周围等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及建筑材料和各村的环境卫生,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我镇环境面貌,全面提升我镇文明形象。

三、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召开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村环境综合整治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整治行动进农户,入民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25日)。各村按照全镇会议部署和本村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镇村建设办将对各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比排队,全镇通报,同时迎接上级检查组的验收。

四、工作重点

(一)镇域环境整治

1、镇域主次干道保洁:集中清理开越路、园区路、南新道、唐钱路及南外环线、新华道等路段两侧的白色垃圾及建筑垃圾。具体责任村庄要按照《xx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任务分配表》(见附件),彻底清理整治责任区内的各种垃圾和污染物等,进一步提高我镇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水平,打造路通、街净的城镇环境。

2、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彻底清理罗各庄西头市场周围的白色垃圾,全面消除市场卫生的死角死面,改善市场“脏、乱、差”的现象,方便居民购物与出行,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农村环境整治

全镇24个村全部开展以治理柴草、垃圾、粪土乱堆乱放和污水乱泼、私搭乱建等“五乱”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死角死面。各村要普遍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散养畜禽、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的标准。按照以上要求,各村要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各户实行门前三包制度,规划出房前屋后的保洁范围。村干部要积极组织村民彻底打扫自家房前屋后和院前街道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引导群众定点泼倒污水,柴草堆放整齐。

二是加强卫生保洁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村卫生保洁人员管理,坚持按规定时间上岗作业,保证分管区域内卫生洁净,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无堆积。

三是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标语清理洗刷干净。村委会、村民中心要及时对陈旧的宣传橱窗、村务公开栏以及各种公用设施进行维护保洁。

四是农户饲养的畜禽都要实行圈养,做到不散放。

五是对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摊点以及加水、洗车、修车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突出整治摊点外溢、乱扔垃圾等现象。

六是加强村庄的绿化、亮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是实现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实际行动,各村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强力推进。

(二)强化宣传,全民参与。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挥好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逐户宣传,争得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活动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搞好协调,通力合作。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要明确重点和时限,注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村建设办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每天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镇党委、镇政府将根据检查验收评比结果进行奖惩,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对敷衍了事、没有按标准整治到位的村负责人实行严肃问责。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要逐步建立镇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户清、村集、镇运”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实现全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并积极巩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特成立城乡环

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史述海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

二、组建工作专班

组建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窑其堰至朱家厂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大绿化及市政道路整修、督查和宣传5个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任务:

1.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清理乱停乱放行为。

2.整治经营秩序,清理各类流动经营、出店经营行为,规范各烧烤店、临时疏导点的经营秩序。

3.整治卫生秩序,加大主次干道卫生保洁力度,做好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工作;
抓好垃圾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抓好公厕日常管理;
抓好施工工地监管,严厉打击飞扬撒漏和带泥行驶,确保常态化管理。

4.抓好违法建设查处,注重抓早抓小,实现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零增长”;
完成查违风暴行动中城管局负责的违法建设查处任务。

5.抓好市政设施维护,严格道路开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破损、损坏的市政设施,确保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更换到位;
规范门店专修管理,规范广告招牌管理;
定期开展地下管网清淤,确保汛期安全;
做好公共亮化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亮化效果。

6.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加强树穴、景点卫生管理,确保干净整洁,加强树木花草修剪、病虫防治、抗旱防涝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班

组长:xx

成员:xx、xx、xx、xx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部署,按照《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工作部署,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督办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窑其堰至朱家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任务:

1.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配合城关镇做好环境整治,全力配合国土、林业、交通等部门抓好整治沿线违法建设的查处和强制拆除行动。

2.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整治。

3.负责县城主次干道飞扬撒漏、带泥行驶的整治。

4.负责接纳此区域沿线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置,协调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

(四)城区大绿化及市政道路维修专班

组长:xx

成员:xx、xx、xx、xx

主要任务:

1.扎实推进河西绿化工程,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地扬尘整治工作。

2.负责县城绿化工程施工区域围挡的规范更新。

3.负责做好巨力公司至建材市场道路整修工作。

(五)督察和宣传专班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任务:

1.负责对此次行动全程进行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负责对此次行动全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3.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办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打造旅游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百日会战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督查组要以现场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百日会战开展明查暗访,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表扬和奖励整治成效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对工作不力、整治不达标、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单位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20xx年6月5日

【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四城联创”工作,结合渭南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农村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渭改农居办函﹝20xx﹞1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安排,从1月10日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围绕“干净、整洁、文明”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单位、卫生乡村”为载体,通过全方位集中整治、全领域清理积雪,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不高、易反弹等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营造舒心美好的春节节日氛围。

二、基本原则

1.街镇主体,部门参与。各镇(街道)为本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动员、具体实施等工作;
各部门要扎实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整治包联街区和机关环境卫生。

2.典型带动,全面推进。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城区及农村积雪清除不彻底、环境卫生易反弹等问题,结合我县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四城联创”工作,以点带面,将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向纵深推进。

3.健全机制,巩固长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落实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保障整治经费、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不间断,做到制度化、全年化,积雪清理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一)城区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主要出入通道、居民小区、广场、车站、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
利用一周时间,全面清理城区内积存冰雪,积极动员广大居民、各商铺门店自扫门前雪,保障各条道路畅行无阻及行人出行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影响。

(二)路渠沿线整治。迅速清理国、省、县、乡道路及通村路沿线积存冰雪、生活垃圾、“三堆六乱”,对加水点、煤场、料场进行整治,并做挡墙处理,彻底清除河道、渠道内生活垃圾。

(三)集镇村庄整治。对所有镇区、集镇十字、村庄及周边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做好“七清理,一提升”。

1.清理积雪。坚持人力和机械清理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利用一周时间,彻底清理城区、镇区、村庄及周边、村内主干道路、群众房前屋后积存冰雪,做到清运干净、无残堆、无剩底;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做到“以雪为令、有雪即清、随清随运”。

2.清理垃圾。清理镇区、道路、村庄周边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

3.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现象的发生。

4.清理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理门前占道旱厕,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

5.清理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营造整洁舒适居住环境,积极创建“美丽庭院”。

6.清理“明锅亮灶”。依法取缔乱摆摊点,做到无出店、占道经营。

7.清理“乱贴乱画”。清理野广告、破损横幅标语,清除破损牌匾,规范牌匾设置。

8.提升村庄绿化效果。在村庄道路两侧、河道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造林,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可供农民休闲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安装照明设施;
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贫困村环境整治。提高贫困村整治标准,坚持贫困村道路、农户门前、农田、贫困户室内外全面推进,做到无死角整治;
发动党员干部帮助“五保户”、行动不便、无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清扫门前和院内积雪,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
加大贫困村垃圾污水治理、改厕、村庄绿化亮化力度,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五)景区园区整治。对全县各类景区的周边道路、沿线村庄和景区内外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彻底解决景区内外冰雪堆积、垃圾堆积、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
加大高新区、庄里工业园和各类农业园区清洁生产、污水排放、垃圾处置的治理。

(六)落实垃圾分级处理。逐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搬家”问题,配足配齐垃圾运输车、垃圾箱(桶),切实用好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阳光堆肥房等设施。

四、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

1.本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15日)。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6日-3月31日)。集中三个月,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迅速、全面清理城乡积雪,全力抓好长效机制落实。春节前对城区、镇区、村庄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美好的节日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4月上旬)。对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总结经验,迎接市上考核检查。

2.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整治。各镇(街道)负责合理设置保洁员并划定保洁区域,实现全覆盖;
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做到整治无死角;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及各类长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做好生活垃圾分级处理。住建局负责制定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及积存冰雪的清除转运工作。公路段负责做好国道省道的积雪清理、养护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农管局负责做好县级道路的积雪清理、养护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水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河道、渠道卫生治理。财政局负责落实兑付“卫生乡村”奖补资金。交通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公路超载和沿途抛洒物的专项治理活动。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拦挡整治的人和事。农业局负责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和污染防治。国土局负责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严禁主干道路两旁乱批乱建住房。规划局负责做好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指导镇村做好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新型社区规划工作。爱卫办负责积极争取改厕项目,加快卫生改厕工作步伐。林业局负责做好宽幅林带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好我县“绿化频阳大地、建设美丽家园”活动。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指导好各镇(街道)建筑、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活动。电视台负责加强“百日行动”舆论宣传,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街道)、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创建办负责加强“百日行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美丽办负责加强“百日行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编发督查通报,督促各镇(街道)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从1月12日开始,美丽办、创建办分别组织宣传车在全县进行两个月巡回宣传;
各镇(街道)要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全面依靠群众,加强对群众健康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在全县迅速掀起人人抓卫生、讲卫生、爱卫生的热潮;
电视台制定专题宣传计划,介绍成功经验,报道工作动态,形成强大舆论态势,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3.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村组党员干部带动左邻右舍”活动,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打扫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巷道、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激发干部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

4.落实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门前三包责任”等制度的落实,通过开展“卫生文明镇村、卫生文明单位”创建,推进“四城联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格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电视台、美丽办、创建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城区、城乡结合部、集镇街区、各条道路、村庄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和积雪清理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过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曝光;
按照每周一镇逐村检查,集中反馈存在问题,每月对各镇(街道)进行评分排名,排名结果将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凡被市上通报一次,年终目标考核扣减0.3分,被县上通报一次扣减0.1分。

【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扎实推进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清”工作要求,现结合永福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马波书记对“五清”工作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清行动”百日攻坚动员大会精神,以“提高群众素质,提升环境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为宗旨,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的幸福美丽永福。

二、工作目标

(一)场镇环境。积极争创东兴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洁覆盖率达100%,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5%,生活垃圾处置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置率达90%,街面无乱搭乱建,店招店牌规范有序,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交通秩序井然,环境卫生整洁。

(二)农村环境。以提高农村管理水平为着力点,积极打造永福镇环境优美示范村、示范社,加强农村“五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率达95%以上,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道路畅通整洁,沟渠畅通干净,河道清洁无污染,村民房前屋后卫生整洁。

三、工作重点

突出“清路、清河、清沟、清渠、清院”,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五进”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一)镇政府机关、各单位及村委会环境卫生整治

镇政府机关、各单位及村委会院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垃圾日产日清;
院外无垃圾堆,无果皮、烟头等污物;
院内车辆摆放整齐;
办公区基础设施完好,外观整洁;
办公室干净整洁,摆放有序。(责任单位:各机关、单位及村委会)

(二)学校环境卫生整治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学校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外墙无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
校园内清洁及时,无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
车辆摆放有序、物品摆放整齐规范。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适时组织学生开展卫生大扫除、义务植树、帮助孤寡老人等活动;
组建“文明劝导员”、“环境小卫士”等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和村庄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和亲友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责任单位:各学校)

(三)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场镇主干道路清理及时,垃圾日产日清;
道路两侧无卫生死角和裸露垃圾,主要道路无带泥上路和沿途垃圾、物料洒漏。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整齐美观、安全牢固,沿街经营户“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经营。(责任单位:社区、镇道安办)

(四)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实施村庄清洁工程,各村要成立保洁队伍,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村庄内外、坑塘周边垃圾堆、柴草堆、建筑物料堆、粪堆等清理及时;
村民房前屋后整齐干净,物料摆放整齐;
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垃圾池、垃圾箱等保洁设施维护、管理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外运及时。要按照村干部包社、网格员包户的原则,积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努力营造清洁、优美、整齐、文明的乡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农村道路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对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村庄主干道路干净整洁。彻底清理路域两侧垃圾堆、建筑物料堆、柴草堆、粪堆及路肩、边坡、边沟、林带、坑塘内的垃圾、杂草和杂物,抓好绿化提升,对沿路两侧绿化带、林带内缺行、断垄、死株苗木进行补植,对重要节点部位进行绿化提升。重点整治公路两侧裸露垃圾、边坡垃圾、路肩杂草、沿路柴草堆、建筑物料堆,全面做好路面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六)河道、水库及沟渠环境整治

以清流河、杨双柏河、二六水库等河道、水库为重点,集中清理坡岸垃圾堆、柴草堆、农作物秸秆及水面漂浮物、障碍物,保持河道环境容貌整洁。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依法惩处向河道、沟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行为。加大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沟渠畅通,坑塘清淤及时,水面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水质清澈,无臭水沟。严禁在河道电鱼、捕鱼,确保水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镇环保站、镇河长办)

四、健全机制

(一)组织管理机制。成立永福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室、站、所)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王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形成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月末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具体办法和措施。同时,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家庭户自主管理的镇、村、组、户网格化管理体系,争取环境综合治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每个村(社区)明确一名镇干部包村,包村干部定期组织召开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会议,研究解决当前“五清”工作的突出问题,同时,负责对“五清”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和检查。每个村民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包组,包组村干部每周带领网格员对本社道路、沟渠、村民院坝等进行检查,逐一梳理问题、形成台账,督促网格员按时整改。每户明确一名网格员包户,包户网格员主要负责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经常性提醒村民爱护家庭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同时,负责打扫全家外出家庭的环境卫生。

(三)督查问责机制。

镇党委政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两个督导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分别负责督导永久片区和永福片区。督导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村(社区)、各单位对“五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通过微信群予以曝光,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并责令限期改正;
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较严重的村,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每月通报。第一次通报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二次通报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第三次通报的,将此项工作与各村(社区)年终目标绩效奖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被通报单位不再参加年终评优评先,同时,扣除村(社区)干部年终目标绩效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各村(社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层层压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以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科学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从严督查考核。为确保“五清”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督察组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严格监督问题整改。同时,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干部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干部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顺民心、解民忧、谋民利的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各社区、村要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院坝会等载体,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宣传,着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改变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舆论监督。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公开承诺、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监督,加大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曝光力度,对环境卫生做的好的单位和家庭,镇、村两级要在公开栏公开表扬,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单位和卫生差的家庭,由村(社区)在公开栏曝光。切实形成全镇上下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良好局面。

【篇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以整洁优美、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助推我市“双创”工作。根据省环整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建稽函〔20xx〕3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逐步深入人心,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城乡文明程度大改善、公民文明素质大提升,以整洁有序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协调联动。结合我市“双创”工作,举全市之力,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与容貌,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保障相结合原则,深入开展城市、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整治城乡“八乱”行为,落实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可视范围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景观建设。

(二)加强城乡统筹。坚持属地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原则,实施属地负责制度,各镇(场)负责抓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组织抓落实,共同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引导群众全员、全力参与到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省政府“持续深化‘六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净化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深入人心,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优美文明的一流城乡人居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城乡环境清扫保洁力度。对城市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保洁作业班次和洒水降尘频次,进一步完善垃圾清扫、收运体系,确保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逐步配齐配足各种作业车辆及操作人员,提升街道保洁机械化水平。组织力量彻底清除城区(镇墟)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河湖水域、铁路沿线、公路服务区位(观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卫生死角。

各镇政府、村两委干部要按照全域覆盖的要求,组织村民对村镇主要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河道、田间地头、村庄周边树林等区域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宣传,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试点,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村庄居民院落、房前屋后、“五边三点”等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干净整洁,不留死角,全面提升乡村面貌。

加大对河湖水面的清扫保洁力度,指定专人每天对河(湖)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打捞清理,组织各镇、村级河长或河段长定期对河(湖)存积污物、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保持水体水面清洁、河道堤岸整洁,全面落实城镇内河(湖)水域常态化保洁。

(二)强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大检查,确保国庆前后市政公用设施能够正常、安全使用。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街道、人行道、桥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对破损、残缺的设施进行维修;
加强燃气、给水、通讯和公共游乐设施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科学布局和建设城市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合理组织城市交通,确保路网通畅。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要求,定时排查城市道路配套路灯照明情况,及时对损坏的灯杆、灯罩、灯具及照明线路进行维修,维护照明设施的整洁、完好;
加强对乡镇垃圾转运站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运营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维修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大公共设施设备清洗力度。组织力量对城市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绿化带、桥梁、建筑物外立面、公交站亭、垃圾房、果皮箱、路灯电杆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清洗;
定期粉刷、清洗和保洁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外立面;
同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果皮箱、环卫作业车辆和公厕等设施设备进行冲洗除臭作业,及时维护保养,做好设施设备、场地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市容秩序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全面治理城乡“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空调乱挂、违法乱建”等八乱行为;
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治理乱倒垃圾、露天焚烧垃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

建立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做好高铁沿线、高速公路互通进出口、客运汽车站、动车站、加油站的环境卫生整治、公厕保洁、绿化美化。针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洁机制,结合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全面落实公路保洁常态化,保证沿线管护范围干净卫生。

(五)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力度。结合我市“双创”工作要求,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居委会开展大扫除行动,做好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整治行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各镇(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宣传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有序地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逐项落实,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9月)。对集中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各镇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落实全面整治、重点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各镇(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市环整办将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与问责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重要道路、重要节点进行全面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时进行整改,对于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及时启动约谈和问责。

(三)加强信息公开,推动社会共治 。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通过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从而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环水体〔20xx〕18)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农村重点环境问题,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协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两富”、“两美”xx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环境问题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区域特点进行科学治理,明确整治重点和实施范围,实施差异化整治对策。重点保护和整治“好水”和“差水”周边的村庄,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

政府引导,依靠群众。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是改善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整治方案编制、资金保障、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完善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政策措施。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并重,积极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机制,确保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预期目标

到20xx年,完成国家“水十条”要求的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污水治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完善“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垃圾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进商品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到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以上。

饮用水源保护。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农村饮用水日常监测制度等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和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民喝上合格、安全的饮用水。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标准化、生态化水平,各地制定并实施农牧对接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牧对接长效机制。到20xx年,基本建立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降低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省农办、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污纳管力度。实行县域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巩固现有成果,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覆盖率和农户受益率,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建共享。重点整治区域要“出成效”、“出经验”。新建农民新村、扶贫搬迁聚居点等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要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应接全接。严禁农家乐、民宿、畜禽散养、小作坊等污水未经预处理、超过处理能力、不符合设计工艺要求的污水排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加强农家乐、民宿等污水治理,科学布局,根据当地实际,推进污水分片集中处理。全面加强农家乐、民宿餐饮含油污水治理力度,全省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餐饮含油污水实现规范隔油、达标排放。需接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应经预处理的,符合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设计要求。

2.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水平。要坚持“符合规律不折腾、统筹推进不重复、长效使用不浪费”原则,实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水平。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分批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尤其是要重点对早期建设设施实施标改造,进一步改进处理工艺,提升处理能力,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完善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严把验收关,对通过验收项目及时移交运维,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方式,保障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尽快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条例。开展治理设施标准化管理,建立运维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体系。开展xx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规划指导性文件的研究,引导各地逐步有序的规划当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例行排污监测制度,按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性抽测,力争20xx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联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监管和考核,提升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水平。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运维村庄个数达21000个。

(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省农办、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1.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巩固完善农村垃圾“户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集中处置与“户分、村收、镇(或村)就地处理”分散处置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保证各级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设备、场地的接纳能力。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扩大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提高清扫清运次数,做好村道沿线、河沟池塘的卫生保洁、清淤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基本实现农村卫生保洁的全域化、长效化、一体化。清理陈年垃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堆放点集中排查、整治。

2.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自行处置的应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

3.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继续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收集、定点定时投放、生物发酵堆肥、资源有效利用”为重点的资源化处理试点。各地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的长效开展。推行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资源化、源头减量。探索改进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垃圾资源利用率,进一步规范提升分类减量水平。着重培养村民的垃圾分类习惯。制定切合当地农民实际的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发挥农村两委、民间环保组织等作用,并将规范同步纳入村规民约,用村民的共同约定规范村民行为。探索并推广积分奖励、身份明示、星级评比、红黑榜单等垃圾源头分类模式,把垃圾分类行为从“要我分”引导到“我要分”,实现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卫计委、省建设厅)

1.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管理水平。将所辖区域内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的成果表和图整理成册,应用遥感影像数据的,应在县级遥感影像图上点绘水源地的分布情况。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地方各级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具备条件的乡(镇)应当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物理或生物隔离防护设施,对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2.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立足问题导向,充分考虑村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民实际需求,与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下山移民等工作有机结合。重点解决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村级供水管理,推广‘以大带小’集中专业管理模式。到20xx年,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自来水入户率、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等,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饮水安全保障。

3.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推进主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一源一策”管理。按照统一部署,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开展水源地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联村供水的经营单位、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管理。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重点落实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监测。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厅、省环保厅)

1.严格按照有关指南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整治。各地对照环保部、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xx〕99号)要求,对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禁养方案加以调整和规范,按要求予以公示。认真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各地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禁养区以外区域的养殖总量,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2.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按照《关于深化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科学落实生态化治理要求的指导性意见》(浙农专发〔2014〕74号)精神,实施生态化或工业化治理,各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及其它养殖户应优先选择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主的生态处理,当消纳用地不足等条件限制时再选择工业化达标治理。农业部门要指导制定规模化养殖场技术规范,抓好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综合利用工作。环保部门要指导通过工业化治理的养殖场技术规范和标准,对符合国家减排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含生态消纳)按要求核定减排绩效。在运营期间各部门都要依据职责加强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治理)率。

3.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环保督察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环保、农林、水务、公安等相关责任部门应形成联动,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通过部门联合、条块结合形式,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巡查网络,确保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全省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面建成智能化防控设施,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结合各类专项行动,逐步规范养殖污染治理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

构建省、市、县、乡村分级、跨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省级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各市要制定实施当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整治工程、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项目所在地村庄要引导和组织好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狠抓项目落实。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要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各地要建立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与预算的结合,加强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强化绩效问责,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根据绩效,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三)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长效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设施运维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设施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及时组织资产登记、移交。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对具体负责设施日常运行管护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鼓励以县(市、区)为单元,建立专业管护队伍,统一负责辖区设施运行管理。鼓励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四)严格监督考核,健全奖惩机制。

省农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安排奖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市的重点工程可在年度内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予以调整,确保各市农村环境整合整治工作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