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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篇

时间:2022-12-26 12:20:05 来源:以智范文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篇(1)

为切实抓好今年3月份区、市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督导组到我市、我县督导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局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县扫黑除恶办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针对我局存在问题认认真真查、扎扎实实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在本局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区、市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推动督导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工作短板全面补齐、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坚决做到部门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黑恶势力应扫尽扫,乱点乱象应治尽治,“关系网”应破尽破,“保护伞”应打尽打,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整改内容与措施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存在问题:单位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敏锐性、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单位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

2.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卫生健康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局领导、股室。持续深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单位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其他领导共同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认识上再提高。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坚决扭转“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的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扫黑”与“打黑”的认识盲区,坚决纠正非“黑恶乱”问题往专项斗争“挂靠”的倾向;三是学习上再加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再学习再培训,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测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应知应会内容。

3.责任领导:陈胜观

4.责任股室:自治县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及局机关各办、股室。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存在问题:县行业监管部门没有落实线索摸排工作要求,线索核查过分依赖公安机关,对本该属于本单位和部门组织核查的线索,没有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2.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上敢于动真碰硬,密切配合各部门抓好抓实排查工作。二是强化排查。充分调动和发动全县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各方面工作力量,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开展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黑恶问题线索大排查活动,提升线索摸排,对发现属于扫黑除恶对象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杜绝行业涉黑势力滋生。

3.责任领导:黄宝海

4.责任股室:局医政医管股、法治监督股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深挖彻查方面。

1.存在问题:行业监管部门对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没有进行深挖,打击的社会效果不明显,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不到位。

2.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卫生系统扫黑除恶排查台账。台账中体现排查范围、涉及人员、违法情况、涉黑情况、排查人员、排查时间、责任人。随时掌握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能存在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的情况;二是强化排查。压实各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在卫生系统内进一步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把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积极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能存在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责任领导:陈胜观

4.责任股室:局监察室、法治监督股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存在问题:作为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开展线索排查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落实专门摸排队伍全面摸排本辖区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没有深挖摸排出真正有价值的案件和线索,没有认真研究甄别涉黑涉恶普遍存在的10种情形,线索排查不全面深入,有漏洞盲区。

2.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查工作,将专项斗争融入日常执法和源头监管等工作,动员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抓好源头管控,确保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主动消除隐患,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二是明确卫生系统扫黑除恶内容。在全县下发了《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明确发现“患者或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的;…”等12种重点黑恶势力影响卫生健康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各季度拟对各单位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责任领导:黄宝海

4.责任股室:局医政医管股、基妇股、法治监督股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方面(无)。

(六)组织领导方面。

1.存在问题:单位扫黑办没有专门的办公室,无专门人员或只是个别工作人员兼职,工作比较滞后。

2.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办公室和办公室人员。完善和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履职到位。二是落实办公设施。

3.责任领导:谭苗红

4.责任股室:局办公室、法治监督股。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七)宣传发动方面。

1.存在问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覆盖面不够,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参与率较低。

2.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宣传。在全县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明确发现“患者或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的;…”等12种重点黑恶势力影响卫生健康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在全县卫生系统宣传栏、led显示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确保重点区域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全面收集。二是在全县卫生系统办公场所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方位宣传形成打击卫生系统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3.责任领导:陈胜观

4.责任股室:局人事宣教股、网络信息中心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八)协调联动方面。

1.存在问题:行业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之间未能有效衔接。

2.整改措施: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联防联控体制。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部门打击黑恶势力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3.责任领导:陈胜观

4.责任股室:局法治监督股、医政医管股、监察室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九)台帐整理方面。

1.存在问题:台帐缺项较多,台帐内容质量不高,台帐整理不规范。

2.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细则》和《督导检查工作台帐清单》,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完善迎检材料,按照内容板块装订成册,合理规范,提高台帐质量。同时,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台帐整改,专人负责,强化台帐内容质量。

3.责任领导:陈胜观

4.责任股室:局办公室、法治监督股及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5.完成时限:立行立改,4月份10日前完成。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单位“一把手”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上,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要以市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齐抓共管,立行立改,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担当。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的部署,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切实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以自治区、市督导反馈问题为导向,主动认领,对标对表,敢于刀刃向内,全面抓好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强化督办问责。将整改工作纳入2019年度卫生绩效考核内容和“平安医院”建设考核内容,切实加强日常检查指导、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县整改工作推进的,依纪依规执纪问责,

(四)增强整改成效。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认真落实督导反馈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任务。围绕依法严惩,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严厉打击,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目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显著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方针,把业务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研究、同落实,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深入排摸线索,提升打击质量。深入社区调研,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滚动排查和动态排摸,加大对“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注重在办案件、矛盾化解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收集线索,对已经掌握、上级移送的问题线索,适时开展线索“回头看”,进一步分析研判,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核查攻坚,依法依规精准打击。

(三)深挖彻查“保护伞”,反腐、“拍蝇”同落实。将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和反腐问题共同梳理、串并分析,从中挖掘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盯牢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岗位、环节、人员,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所遁形。

(四)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基层建设。把从严管理基层党组织贯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科学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配强,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斗力。

(五)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综治平台+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在平台的有利条件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协调联动、主动作为、依法办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社会治安复杂、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场所、行业、领域、地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长效打防管控模式,进一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传统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消除思想顾虑,积极提供各类线索,扩大宣传发动覆盖面,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道德风尚,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去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反思问题,逐一改进,进一步明确现阶段主攻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防止出现“无黑可扫、无恶可除”的思想,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摸排监管力度,以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深挖彻查,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形成合力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等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xx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黎中元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四龙、黎柳平、郑登高、谢勇波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股室长及司法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李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三、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整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督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提前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zd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努力实现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严格审核,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领导小组,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二是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刑罚执行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即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

(二)充分认识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xx的重要保障。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件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三)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建立和落实责任制。

(四)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不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并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篇(4)

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凉山州卫计委关于印发凉山州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