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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18 20:15: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注重防范化解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为根本,强化风险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法,深化责任落实,打击违法违规,守住安全底线。

二、工作分工

1.县局负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制定辖区年度监督检查方案;
对各市场监管所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对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

2.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制定本辖区年度监督检查方案;
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是单体药店)、医疗机构(重点是个体诊所)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将记录及时录入省行政执法平台;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重点

4.药品批发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
销售药品票账货款一致性、数据真实性;
以芬太尼等为重点的麻醉药品和以曲马多、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等为重点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渠道合法性;
疫苗、冷链药品储存、运输管理情况。

5.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重点: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
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非法销售假劣和回收药品;
超经营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
执业药师“挂证”。

6.医疗机构检查重点: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不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养护药品;
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未执行“两票制”。

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检查重点:疫苗冷链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实时监测温度数据真实完整情况;
超温疫苗的报告和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剩余全文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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