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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4-01-16 19:50:03 来源:以智范文网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6篇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1

  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部记杨昌波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和组织宣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委员xxx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收集资料,上传下达,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党组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xxx)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六次。(责任领导:杨昌波;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支部组织批准,报畜牧局党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xxx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了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2

  **镇共有28个行政村,截至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信息564人,其中享受各类补贴对象共238人,包括伤残军人8人,老复原军人4人,参战人员27人,参试人员8人,带病回乡人员3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88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成立以来,以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根本,以争创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站所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宣传教育。我镇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并通过镇村会议,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干部和群众,在镇区域内形成爱军、学军、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抚恤。我镇多年来一直重视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慰问抚恤工作,采取在“八一”建军节、春节召开座谈会、发放慰问资金、物品的方式对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慰问。

  (三)信息采集。去年以来,对全镇范围内全部的退役军人详细信息进行了采集,摸清了基础数据,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安排,对镇内所有的退役军人对象悬挂了“光荣之家”挂牌。

  (四)清明节网上祭扫工作。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共召开宣传动员会2次,发动各站所、各村、镇属单位、学校利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微博等进行宣传50余次,吸引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共约400余人次进行网上祭扫。通过网上献花,寄语留言,表达心声,进一步了解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五)信访维稳工作。我镇主要领导要求各村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情况摸排和维稳工作,要求各位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带着感情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出现过一例退役军人越级上访问题。

  (六)大力宣传为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活动。要在全社会树立“参军光荣”的风尚,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激励现役军人爱岗敬业、奉献祖国。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家属的自豪感,唤起全社会对军人这个职业的尊重,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全国及省、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分层施策,精心谋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及资料目录,专职干部认真开展资料归集、分类、整理工作,基本上都形成了能详实记录工作轨迹,可以备查的基础资料,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退役军人之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力量较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成立以来,一直只有一个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而且平时驻村工作,各项检查应接不暇,导致很多退役军人方面工作不能及时按要求完成。

  (二)工作没有计划。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较差,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导致部分退役军人误读政策,而且工作没有计划和前瞻性,来一样干一样,缺乏整体规划。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和要求,扎实有序做好我镇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各项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常态化工作,做好每月各项资金的按时准确发放,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继续开展镇村两级每月定期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好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工作。

  (三)继续完善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职能建设,不断朝着建设高标准、政治理论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方向出发,努力把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工作做到最好。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嘉峪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市意识形态安全。

  (二)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有效防范各种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的宣传,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出版物的渗透。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各支部要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委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做考核制度。局党委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全局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单位内部管理和挂靠、指导的刊物、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支部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4

  为积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范围,更加充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稳妥宣传报道全镇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战果,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高潮,结合我镇专项斗争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新高潮,以专项斗争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踊跃举报,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实现群众知晓率100%。

  (二)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职能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以村(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做到家家有张贴通告,人人知道举报电话,实现宣传覆盖率100%。

  (三)舆情管控得当,无负面炒作舆情发生。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面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紧扣中央战略部署,充分展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

  (二)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在专项斗争中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突出战果,尤其是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充分彰显法治权威,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群众路线。注重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贴近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明白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有哪些,怎样举报黑恶势力等核心问题,用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让群众明白扫黑除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广泛凝聚起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和积极支持专项斗争的磅礴力量。

  四、宣传重点

  (一)持续深入推进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全面广泛公开各类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提高广大人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开展专项斗争重大举措和战果宣传。大力宣传我镇扫黑除恶工作重大部署、工作成效,集中宣传依法严惩黑恐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强大舆论力。

  (三)开展先进典型宣传。运用做新闻的理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宣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作为新闻事件第一时间报道,加强主题策划,主动设置话题,组织专家释法说理、当事人现身说法等,理性引导正本清源、改善生态,展示扫黑除恶队伍良好形象。

  (四)做好负面舆情引导。加强舆情监测,落实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及时封堵、及时删除媒体发布的不实不良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及时引导舆情,严防引发负面舆情炒作,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五、工作措施

  (一)镇综治办在市场、集市等人流密集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现场接受线索举报等形式,集中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以村(社区)为责任单位,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做到家家有张贴通告,人人知道举报电话。

  (二)各村(社区)要强化正面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介质在“线上”进行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在镇村主要出入口张贴横幅,悬挂标语,刷写永久性标语、LED宣传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并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书本进行宣传,并积极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线索及时举报,全镇范围内形成了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张贴公告,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放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要根据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反馈,争取第一时间进行宣传报道。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统计系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贺兰县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翠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叶安祥、常利平同志、安建保任副组长,办公室、各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评和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责

  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专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统计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各专业负责人工作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带头登入“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购买书籍、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持续开展“每周一课”学习活动,每周例会采用轮流讲学的办法,督促全系统干部去学去悟;建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微信群和QQ群,互谈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不定期组织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不定期邀请县委党校等专家教授为全局干部讲解各种新思想、新政策。

  2.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大型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媒体,及时刊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洁机关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工作不力,有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

  5.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印发《贯彻实施细则>》(皖发〔2015〕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治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清醒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扎实地做好意识形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安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配合。

  三、强化主体责任

  局党组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是: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并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做到基层党员群众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全覆盖,使讲话精神成为广大党员群众的行动指南。

  (二)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科室(支队)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组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定期分析和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集中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增强工作预警能力、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严格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突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育有特色有影响的官方微博、微信,切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各类阵地的日常管理。

  (六)加强常态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落实“书记上讲台”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

  (七)强化舆论引导工作。提升舆情预警水平,做好舆情处置,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建立全系统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八)夯实内宣外宣责任。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做好政策理论宣讲工作。

  (九)深化业务工作审核把关。涉及业务系统的重点业务工作、政策、文件等,必须同步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重点内容需请示局党组书记。

  (十)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家风家教氛围。利用“道德讲堂”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的知识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局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十一)推动廉政建设。局党组与各科室(支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组织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将廉政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

  (十二)落实中心工作的责任,增强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共建等工作。

  四、强化主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绩效考核,纳入干部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工作是:

  (一)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年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局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党组)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每年至少做1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机关各支部书记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监督。

  (四)局机关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各有关科室、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要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一是涉及大型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易诱发的意识形态事件的工作领域,分管科室根据需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涉及对外宣传、网络舆情、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信息报送的处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提供管控信息,形成专题报告,向分管领导汇报。三是涉及安监系统的业务工作、政策出台,以及成果评奖、调研报告、文章刊发、公示公告等,必须同步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分管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重要内容需请示局党组书记。

  五、强化日常管理

  (一)加强痕迹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单项工作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等方式留存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资料台账做支撑。

  (二)加强工作落实。局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参照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报送。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六、强化考核内容

  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既要做好对机关各科室(支队)的检查考核,又要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每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的书面报告,做好接受实地督查的准备。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严重错误导向,或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等情况;

   (三)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到事件处置与舆情管控一体化运行,及时组织发声的情况;

  (四)向上级党委作意识形态年度专题汇报的情况;

  (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的情况;

  (六)加强本科室本单位宣传队伍建设的情况;

  (七)局机关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情况;

  (八)其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情况。

  七、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情形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落实到基层,工作措施不得力、不到位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问题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管辖范围内出现大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9.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艺演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责任追究方法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