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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五篇

时间:2022-12-17 13:35:04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各村(居)委会、各镇属机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交通干线沿线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渣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交通干线沿线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民生工程、形象工程、素质工程的重大意义,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强力推进以治路、治尘、治堵、治脏、治乱、治噪、治水为重点的六大专项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整体提升我镇环境面貌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管理、执法、市场、宣传等手段,解决环境整治工作顽疾,实现管理止滑促升、上档提质。

2.全民参与,联手联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齐心协力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

3.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积极探索环境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大胆运用市场手段增加环境治理投入,有效破解环境治理投入瓶颈。

4.舆论引导,曝光问责。结合依法治镇,大张旗鼓宣传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综合实效。

三、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六乱”反弹回潮,根除治理顽疾,实现无交通堵塞、无环境污染、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无噪声扰民、无乱埋乱葬、形成面貌整洁、管理有序、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升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路域环境整治。突出整治高速公路连接线、柯龙线(古艾大道)段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丢乱放、超高超载、扬尘弃渣等现象。拆除或搬迁沿途石材厂、沙场、违规广告牌;
加强沿线边坡、路沿、水沟、车站、建筑工地的养护和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二)实施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镇主要街道要做到“四无六净”,集镇干净整洁,做到垃圾无死角;
无出店经营,无流动摊点;
无占道售车、修车、洗车;
集镇等公共场所干净整齐,无打牌赌博等不健康活动,无流动商贩;
汽车站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公共场所、主干道两侧无流浪乞讨现象;
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场内环卫设施,地面干燥,排水通畅,摊位规范,引导诚信经营,取缔马路市场;
市场内外道路通畅,市场秩序规范;
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做到无带泥上路、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减少沿街店铺噪音扰民,沿街饭店油烟直排,禁止城区及集镇乱放烟花爆竹,加强水污染治理,打造秀美集镇景观;
有效遏制“两违”建设行为,彻底清理城市道路沿线及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改善城乡面貌和整体形象;
集镇及城区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无乱停靠,乱掉头、闯红灯的现象,无非法经营和载客现象。

(三)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快集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确保3月份投入使用,健全保洁队伍,建立保洁制度,管好垃圾收运设施,加大保洁费收取力度,认真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机制,确保90%以上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禽畜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5%以上;
集镇环境卫生良好,群众满意度高。

(四)实施农村房屋乱建整治。强化规划管控,全面落实规划许可证制度,严禁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率达到100%,坚持审批标准。重点整治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城镇居民到农村建房、超高超大建房。从严控制农民建房建设标准,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米,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50平米,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层。打造秀美乡村,全面推广新户型,实现新户型建设率达到100%。遏制“两违”建房整治力度,实现“两违”建房零增长目标,同时加大对乱搭乱建棚垛、乱堆乱放的整治力度,对影响观瞻和村容村貌的要坚决拆除和清理,达到“整洁、美丽、宜居”的效果。

(五)实施坟墓乱埋乱葬整治。对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柯龙线两侧、龙安山风景区、农田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的乱埋乱葬行为进行整治,采取植树、种草等遮挡或覆盖措施,使其融入周边环境,确保视野范围内看不到坟墓,严禁在上述范围内再葬新坟,严禁在集镇范围内、公路沿线乱设灵堂、乱烧香纸、乱放鞭炮、推行殡葬改革,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倡导采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坚决刹住乱埋乱葬风气。

(六)实施水域环境整治。持续推进镇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集镇雨污分流项目,开展农业面源、禽畜养殖、河道及水域岸线、入河排污、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渔业违法、和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治理整顿,建立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禽畜污染科学高效处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杜绝水体污染事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秀美集镇。

五、工作步骤

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春节前)

1、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全镇各村、居及在镇各单位要利用网络、公众微信号、电视、平面等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整治通告,动员全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氛围。

3、全镇各村、居及在镇各单位要根据全镇动员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村、居要召集村民小组、辖区各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大型超市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22日--20xx年5月中旬)

1、各专项工作组按照整治目标任务,立即对辖区进行摸排,梳理出重点整治区域和整治内容。

2、各专项工作组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摸排出的交通干线沿线和集镇重要区域全面开展垃圾、废气、污水、广告牌、棚垛、超高超大建筑、乱坟等进行专项整治,迅速掀起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高潮,全镇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3、镇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巡查,根据完成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排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居和相关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必要时向社会曝光。

4、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

5、对难度较大的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台账,统一报请上级机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重点攻坚,确保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5月下旬--20xx年12月30日)

1、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整治明察暗访,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通报,长效跟踪。

2、各相关单位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

3、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形成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镇领导小组对全年的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总结经验与不足,形成总体汇报材料。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梳理总结,进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全镇城乡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镇其他主要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成立六大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专项组长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专项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具体人员,任务到时段、到点位、到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要求,认真做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房屋乱建整治、坟墓乱埋乱葬整治、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六个方面工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20xx年工作目标,与各村、居签定目标责任书,以目标责任的形式对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3、加强舆论宣传。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微信公众号、黑板报、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上街督导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涌现的工作亮点,加强“门前三包”监督检查,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人人有责。努力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严格考核奖惩。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检查”的要求,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实行现场打分,及时通报;
根据检查汇总情况,年底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奖惩。设立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各3000元;
对年底汇总排名后两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或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高质量推进强、富、美、善都市区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3月12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市“雷霆行动”十大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提高居民卫生意识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美化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主体运营、属地监督管理、市区协同共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对照《国家文明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关要求,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促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整治存量垃圾。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死角垃圾,集中力量,消除存量,规范垃圾收储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箱)。

(二)整治乱堆乱放。清理背街小巷、卫生盲区、村民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砖石、树木乱堆乱放,做到摆放整齐、堆积有序。积极开展“四旁绿化”植树增绿行动,加强绿化管护,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三)整治乱搭乱建。清除不规范、影响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构筑物、电线等,畅通道路交通,保障出行安全。

(四)整治黑臭水体。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清理塘堰、河流、湖泊陈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捡拾水体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塘堰淤泥,保持水面清洁。

(五)整治重点区域。突出重点,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村级公路、城乡结合部、棚户改造区、老旧小区、居民区、旅游景点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地段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属地管理不到位、居民卫生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舒适宜居的城乡环境。

三、整治步骤

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举措,按照“六个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清理积存到位、消灭死角到位,管控源头到位、日常保洁到位)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

(一)自查摸底(3月15日—20日)。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专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老旧小区、集贸市场、道路景点、黑臭水体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存量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黑臭水体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形成整治任务清单。

(二)制定方案(3月16日—18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相关单位要结各自实际,制定详实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工作专班、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将整治清单、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邮箱:xxcom;
联系人:xx;
电话xx)。

(三)宣传发动(3月18日—20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发放《“整治城乡环境,爱我美丽家园”倡议书》,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开展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为后续整治行动创打下坚实基础。

(四)集中整治(3月20日—4月1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方案集中组织人力、物力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居民区、棚户改造区、景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污染水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照任务清单,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结对共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五)督导检查(4月10日—4月12日)。区政府督查室组建专班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交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曝光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整治结果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考核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

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一)提升文明意识,营造舆论导向。一是坚持提升群众文明意识与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相结合。充分利用标语、展板、广告牌以及散发宣传资料等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的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坚持树立先进榜样与曝光不良行为相结合。对有示范引领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对环境卫生状况差、整治措施不力的单位和有损环境卫生不良行为,坚决予以曝光,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绩效评价,建立奖惩考核。严格实施奖惩举措,一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对综合考评靠后、问题突出、整治缓慢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挂牌督导,并限期销号。二是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考评体系,整治成效直接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

(三)重视硬件建设,加强设施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乡村自筹、社会帮扶”相结合,充分发挥居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纳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确保环卫设施配套落到实处。

(四)推进垃圾分类,落实“五有”保障。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五有”机制(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区长胡凯同志任组长,副区长方嗣兴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财政局、区城乡综合执法局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主要领导要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办,分管领导要上手抓、抓重点、抓落实。对照整治任务清单,将整治压力一级一级传递到神经末梢,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无缝衔接、环环紧扣,确保整体推进,有力有序。

(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着眼大局,同心、同向、同力,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与市城管执法委各大队、市环卫局搞好衔接配合,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城乡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巡查暗访、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要及时提醒,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以治脏、治乱、治污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我镇环境卫生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低、整体面貌差等问题,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xx。

二、整治区域

1.镇区5个村(xx村、xx村、坟上村、程炉村、张河村)镇容镇貌及重点考核区域的22条道路。

2.镇区外8个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村容村貌及一般考核区域27条道路。

3.放射性道路出入市口、高铁沿线、高速两侧各100米以内。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治方面

1.纳入市政管理道路:环卫作业做到机械化清扫(冲洗)与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夏(春、秋)季每天洗扫3次,洒水5次,夏季气温35℃以上时,13:00-15:00增加机扫(洒水)作业1次;
每2天冲洗1次,人行道实行冲洗车、人工配合作业。冬季以吸尘作业为主,湿扫作业为辅,每天吸尘3次,早、中、晚各一次。气温低于5℃时停止冲洗、洒水作业,空气湿度达到65%以上时,停止洒水、喷雾,只进行湿扫作业。利用中午高温时段对道路实施冲洗、喷雾作业。人工清扫保洁按照“两班制”、人均清扫面积6000平方米配备人员,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地表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市里将实行以克论净考核。针对夜间、节假日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等薄弱环节,根据政府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相应增加机扫、洒水次数,保证道路保洁无空档,作业标准不降低。四环外主要道路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其它道路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政所

2.其他主次道路:建立定期管养维护和清扫保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具备冲洗条件的路面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交管站

3.全面推行“路长制”,对重点区域22条道路和一般区域27条道路全面实施“路长制”管理模式。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建立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的制度。路长负责对责任路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二)道路设施治理方面

1.排查辖区内破损道路,按照道路养护标准,抓紧修复损坏的市政设施,重点整治主要道路人行道硬化不到边、道板缺损、沉陷、凸起及窨井盖破损、缺失、高低不平等问题,达到路面平整、无障碍,硬化铺装纵到端、横到边,道板无沉陷、松动、缺损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政环保局

责任单位:交管站、各行政村(社区)

2.按照《郑州市城乡结合部道路建设提升导则》,对所有的乡道、村道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建设提升,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无垃圾杂物、无污泥污水、无黄土裸露。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3.出入市口、高铁沿线综合整治

萍湖路与西四环交叉口、石武高铁沿线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泥、无私搭乱建、无黄土裸露、无乱涂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违章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农办、查违办、党建科、安监办、煤监办、综治办、xx村、xx村、xx村

(三)施工工地治理方面

1.全面建立台账。全面建立辖区各类施工工地动态台账,尤其要将清表工地、黄土裸露无名工地等纳入台账。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级分包责任人和三员信息、施工工地面积、类型、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

2.强化工地的监管。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8个100%”“两个禁止”扬尘治理标准,对未达到施工管理标准的工地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制度,限期停工整改,经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各施工单位

(四)镇容镇貌整治方面

严格按照市城考办、精细办有关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认真做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小广告、私拉乱扯、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方面的规范治理。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xx村、xx村、坟上村、程炉村、张河村、城管办、市政所

(五)村容村貌整治方面

严格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乡村规划管控、路网完善、垃圾治理、绿化亮化等工作。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城管办、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

(六)交通秩序治理方面

综合整治各类车辆违禁行驶、违章占道、违规停放、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
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的管理,大力治理代步车辆,消除交通隐患,保持良好交通秩序;
加大渣土车、物料车、水泥罐车等各类柴油货车和城乡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设施设置合理,清晰醒目,运转正常。

牵头单位:市交警二大队国道中队

责任单位:xx公安分局交巡防大队、行政执法中队、交管站、城管办、市政环保局、镇巡防队

(七)市场规范管理方面

合理做好辖区市场规划建设,扎实做好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保持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常态化。清理取缔非法市场。使各类市场不再成为交通拥堵、乱停乱放、垃圾成堆、噪音扰民的问题源头,而成为方便群众、繁荣经济、助推发展的生力军。

牵头单位:镇市场整治指挥部

责任单位:纪委、计生办、三资代理中心、xx村、xx村

四、整治方法

(一)提升改造

根据排查结果,该废弃的废弃,确需通行的规划路、保通路和临时路,立即组织进行硬化、修补、改造。

(二)绿化美化

对于道路两侧、废弃的道路、黄土裸露的地面、待建的工地、土石方场,立即组织进行绿化或碎木屑、绿草苫布覆盖;
对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进行绿草苫布覆盖。

(三)区域硬化

对于不适合绿化、覆盖的区域,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商店门店门前以及进出道路等区域进行硬化。

(四)设置围挡

对于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和短时期内不能硬化、绿化、覆盖的区域、路段,按照统一的标准设置围挡。

(五)清扫保洁

即日起,城管办、市政所、交管站和各村(社区)要迅速增派调集环卫清扫、喷淋车辆、装备和保洁人员(1个村民组不少于2名,或按居住人口的1%配备),重点对整治区域内的道路、防护栏、隔离栏、灯箱、围挡等进行日常清扫、擦拭、保洁,对锈蚀、破损的各类市政设施要及时修复翻新。

五、整治阶段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6日—10日)

以13个村为单位,以路长制考核道路为重点,对辖区环境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尘土飞扬的泥土路、拆迁后的残垣断壁、长期堆放的非正规垃圾堆、随意搭建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杂草丛生的待建工地、污水横流的黑臭水体、破破烂烂的“僵尸围挡”、杂乱无序的集贸市场、违规停放地、经常拥堵的交通地段等。全面调查摸排,分别建立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于11月10日前报送城管办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业务归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形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及时更新台账,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周三下午将一周工作情况和更新的台账报城管办,并向主要领导报送总体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整改前后都要拍摄图片资料进行存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15日)

20xx年11月26日—28日,13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并将验收报告及有关台账资料于11月28日前报城管办。11月29日—30日,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12月1日—5日,区政府考核验收。12月6日—15日市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12月16日后)

辖区13个行政村、各部门要对整治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和查处,继续按照“发现问题、问题交办、整改回复、结案评价”的工作程序处理“脏、乱、差”问题,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实现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秩序规范,达到无破损道路、无积存垃圾、无扬尘污染、无污水横流、无黄土裸露、无破损围挡、无违规停车场,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等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推进。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动全民参与

按照《xx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城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村要认真组织大规模的“全城清洁”行动,每次组织人员不低于100人,每周至少进行2次以整治辖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全城清洁”义务劳动,确保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广播、宣传画册及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广泛参与,努力营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督导

将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xx镇城乡管理考评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单独立项,统一考核,统一排名。并建立日督查、周例会、周通报、周排名、周约谈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镇督查室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挂牌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五)严格考核奖惩

镇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实行黑红旗评比竞争机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颁发流动红旗,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颁发黑旗,通报批评。由xx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营造整洁靓丽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孝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份起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规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全镇整体面貌和环境质量。

一、实施范围

1、全镇57个行政村,重点整治村庄内外环境。

2、国道、县乡道路、通村道路、旅游路等两侧路域环境。

3、各企事业单位、学校、集市、景区周围环境。

二、整治原则:

全民动员、集中整治、全面推进、长期保持。

三、工作任务

按属地管理、层级负责的原则,重点开展四项行动、规范一个机制。

1、垃圾“清零”行动。全面清除村庄周围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陈年垃圾,清理各类垃圾死角。彻底治理村庄内外及沿街、沿路、沿河道坑塘乱扔、乱堆、乱倒垃圾现象,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淀物、道路两侧无三大堆、作物秸秆等“五无”标准。

2、“靓村”美化行动。拆除各村沿街两侧有碍观瞻、乱搭乱建的临时棚房,达到美观协调的要求;
对破损的板牌、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对墙面进行美化,杜绝墙面乱贴乱画。倡导各村建设文明一条街,有条件的进行统一粉刷;
清理杂物乱堆放现象,在村内适宜位置设置柴草堆放点并码放整齐,设置存放点标示,严禁在重要场所可视范围内堆积作物秸秆。

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镇驻地、村居、道路沿线沿街店铺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做到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无占道加工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广告牌匾无破损,无移动灯箱广告;
商店门口无外伸耳朵广告;
门前整洁干净,绿化树株整齐茂盛。

3、路域“净化”行动。清理220国道、县乡路、旅游路及各通村道路可视范围内的各类秸杆、垃圾、道路两侧的三大堆和路肩杂草,保持路面洁净,严禁在道路上乱堆乱放。

4、“拆违拆临、建绿透绿”行动。认真开展“拆违拆临”工作,拆除镇驻地、村庄、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违章建筑(包括乱搭乱建的棚、亭、屋等),达到无影响规划、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拆除的违建要及时清运,及时绿化(复耕)。

4、规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各村将垃圾箱要安放到适宜位置,底座未硬化的全部按照标准进行硬化(离马路1--1.5米水泥硬化),底座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各村保洁员到岗到位,对村内道路日常保洁,清运垃圾入箱,确保垃圾收集到位、清运到位。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景区负责各单位墙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确定方案阶段(3月9日前)。各管理区迅速传达落实,进行动员部署,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筹备。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及辖区内脏、乱、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进行彻底治理。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3月16日至3月22日)。深入全面清理各村环境,不留死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23日至3月28日)。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互查阶段(3月23日至3月25日),以管理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各村进行互查,25日将互查结果报送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全面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28日),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57个村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排名。

第五阶段:奖惩阶段。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各管理区、村排名情况进行奖惩,管理区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4000元,第六名扣罚3000元,第七名扣罚4000元。村庄实行奖前十名罚后十名的措施,排名前三名的村庄分别奖励5000元,排名四至十名的村庄分别奖励4000元,排名后十的村庄分别扣罚2000元。扣罚资金在各管理区、村工作经费中直接扣除。

第六阶段:长效保持阶段。自4月份起至春节,做好环境保持工作,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月会随机抽取5—10个村进行检查。自第一次检查开始,检查结果(总排名)直接计入管理区、村年终考核成绩。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镇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镇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实行月、季考核制度。

(二)考评结果作为各管理区、村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镇委、镇政府坚持“政府领导,村居实施,部门配合,综合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包管理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管理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要通过宣传栏、单位网络、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管理区、村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相互配合,全面完成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