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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调研思路建议

时间:2022-12-31 08:45:05 来源:以智范文网

近年来,随着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

一、我市医疗垃圾储运现状。

目前,我市纳入环保部门和卫计部门进行医疗垃圾监管的单位有家,其中市、县级医院、疾控中心、计生站x家,乡镇卫生院x家,村卫生室家、个体诊所x家,学校医务室x家。据x年统计,我市年产医疗垃圾x吨左右。自我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停止运行后,再没有具备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全市的医疗垃圾只能在有关公司放置一个月,临时缓解各县区积压医疗垃圾的状况,一个月后再转外地公司进行处置。

二、存在问题。

x、处置难。因我市没有医疗垃圾处置厂,不具备医疗垃圾处置能力,只能将医疗垃圾运送到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有专业医疗从业人员的大型医院,医疗垃圾管理安全责任意识强,建立了医疗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和集中处置比较到位,主要污染源安全可控。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医储存、处理方式不规范。x、监管难。目前,医疗垃圾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是卫计局,监管部门是环保局。全市医疗机构点多、面广,医疗垃圾点分散,在人手不够、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难以对所有医疗点进行直接监管。

x、费用高。医疗垃圾处置费是x元/吨,医疗垃圾转运费是x元/吨,医疗垃圾装车费是x元/吨,再加上储运中心的转运车收集医疗垃圾的费用,储存库制冷、维护、运行的费用,临时工工资。

x、运输难。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符合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化学品的企业和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之一的,方可运输。目前各县医疗垃圾储运管理中心的车辆,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也不具备办证条件,更不能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x、隐患大。按照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要求,需要存储量达到x吨才可以转运,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只能先在各医疗单位内的临时储存点进行储存,达到数量后,再由危险品运输公司转运到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经过这两次的转运才能完成医疗垃圾处置,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隐患,极易造成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夏季来临,如果再遇到大暴雨等特殊天气,更增加发生医疗垃圾意外事故的危险和风险。

三、几点建议。

x、加大对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健全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加强考核,强化责任。二是对医疗垃圾处置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县的医疗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防止医疗垃圾泄露、流失、扩散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医疗垃圾流向市场用于他用,预防疾病传播,确保环境不被破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环保部门和卫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医疗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认真查看医疗垃圾贮存场所堆放情况、责令相关单位设置医疗垃圾警示标志,建好管理台账;
开展医疗垃圾申报登记工作,重点统计垃圾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
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处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确保医疗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x、加强医疗垃圾管理安全责任教育。环保、卫计部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垃圾管理安全责任;
每年组织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短期培训,尤其是加强对个体诊所负责人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识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医疗垃圾处置技术条例,增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垃圾管理意识和医疗垃圾处置专业知识,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医疗垃圾处理专业能力,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x、重点研究解决医疗垃圾储存处置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一是在我市选择合适地点建立医疗垃圾处置厂。据了解,全市每年产生医疗垃圾大概在x吨左右,按每日处置量是x吨计算,每吨处置费按x元计算,日产值在x元,每年产值大概在x万左右,扣除必要的费用支出,每年有一定的收益。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垃圾临时储存点建设。目前乡镇卫生院储存点基本都不符合要求,建一个标准的储存点大约需要x万元。市、县应加大财政皎入力度,根据区域分布,合理确定储存点建设。目前,重点支持城区周边的乡镇和有能力的乡镇先行建设标准的储存点,并逐步向其它乡镇推开。

x、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环保部门、卫计部门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督促各重点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可以整合资源,采用联合方式,将辖区内的医疗垃圾定期、定点交集中处置中心予以处理,降低成本。物价部门要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费用进行价格核定,确保收费合理,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对医疗垃圾转交未取得资质单位、买卖或转让医疗垃圾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予以打击。